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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https://www.legco.gov.hk/yr2024/chinese/panels/ps/ps_bcs/minutes/bcs20240227.pdf
(7/32)
梁子穎議員:
雖然政府作為僱主會就公務員的公積金作出額外供款,但相關公積金的投資方法沿用強積金模式,即政府會在市場上物色承保公司提供強積金服務,僱員則只能揀選基金,例如中國增長基金、海外增長基金或保守基金。不過,投資基金的回報不及投資正價股票或正價債券,僱員對於市況的反應亦較不靈敏,特別是由於僱員並非委託投資經理進行投資買賣。當市場波動時,僱員若是委託投資經理,便可即時作出反應。舉例來說,如果今天市況欠佳,便可放售部分股票或債券,以減低損失,同時可以趁着價低而「低買高賣」,賺取利潤。然而,基金則可能持有一籃子股債,未必是好的投資選項。
因此,我早前曾向局長反映,局方應參考津貼學校公積金的模式,讓新制公務員自行管理、自行投資額外供款。根據今年的《津貼學校公積金年報》,津貼學校在投資經理方面的開支少於 1%,而開支屬自負盈虧。對新制公務員來說,他們並非投資專家,如要每天留意市況,便不能集中精神工作。反之,教師可以非常安心,回到學校便集中精神教學,將專業投資事宜交予投資經理管理,而他們在這個架構下也有 5% 的回報。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教師的公積金計劃下,政府提供了 5% 的回報保障——我知道並非經常需要動用這項保障——而庫務局的同事亦有參與其中。如果沒有這項保障,情況會是如何?計劃的運作會否與教師的計劃一樣?這些都是非常複雜的問題,所以我不會在此輕言我們會以另一形式處理公務員公積金計劃下的投資運作。由於強積金計劃適用於全港僱員,如果政府帶頭不依法例框架運作,似乎會動搖社會對強積金計劃的信心。
梁子穎議員:
我希望澄清一點,現時無論是津貼學校公積金,還是補助學校公積金,其實都不像局長剛才所說,需要政府「孭飛」,亦不存在所謂「包底」的情況。
雖然這個制度按法例運作,受第 279C 章和第 279D 章這兩章法例保障,清楚列明每年均須派發 5% 的保證股息,但如果遇上市場變動,以致儲備金不足以派息,則可根據法例向政府借錢派息。然而,當中並不涉及政府「包底」,因為借錢派息後,是需要還款(需否付息?息率為何?)的。根據法例,假如翌年的投資回報足以還款,在清還債務後,可根據 formula 派發額外股息。如果翌年的投資回報未如理想,未能清還拖欠政府的債務,但利用相關算式計算後,即使除了派發 5% 的保證股息外,還能派發額外股息,亦不得派發額外股息。因此,我希望政府再仔細查看資料,了解箇中的處理方式。
津貼學校教師的公積金投資全屬自負盈虧,可能是經庫務署借調人員管理,又或聘用投資經理,另每兩年或會聘用一些外聘顧問公司,審視現時的投資策略及方法是否穩妥,但全部不涉及政府額外注資(如果政府借錢給它不收息,那麼,應收的息便是政府的額外注資),而是由公積金的營運開支處理。就此,我已向不同的工會作出講解,亦曾分享這個很好的經驗。
當然,我明白局長所言,擔心政府帶頭會令整個強積金制度崩潰。不過,主席,我想提出,法例容許選用職業退休計劃,即 ORSO。現時,有些非政府機構及商營公司,譬如國泰航空公司,都有自己的職業退休計劃,即實行 ORSO。我曾向他們查詢過去數年的投資回報,得知回報不差,至少也有 4% 至 6%。其實,當中最重要的並非要堅持實行強積金;強積金只是在制度上令全港僱主及僱員必須參與退休保障計劃。然而,他們如認為強積金的投資方法不好、投資回報欠佳,可以選擇參與職業退休計劃,向強積金管理局申請豁免。
(13/32)
郭偉强議員:
是否應該成立一個負責管理的董事會?即如同梁子穎議員一直所提倡,仿效津貼學校教師的做法,成立一個管理局來管理他們的退休金,讓整個過程做到效益最大化,以及真正看到成效,令滾存的錢基本上持續增長。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對於公務員的強積金是否可成立管理局來管理,或職方同事是否可參與管理,正如我剛才解釋,現時我們也是跟從強積金制度,即由僱主揀選服務提供者,然後僱員便從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的服務中,選擇不同的組合作投資。政府作為僱主,選擇了不止一個服務提供者,以我了解,是選了 3 個服務提供者,供僱員自行選擇,這已較其他只選定單一服務提供者的僱主所提供的選擇為多。不過,個別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投資組合、投資取向,便需要同事自行考慮本身的情況及年齡等作出決定,他人難以幫忙下決定。
(19/32)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公務員公積金計劃或香港整體的強積金計劃下,僱員的供款額或供款率是極低的,這與剛才主席提出新加坡的例子有所不同 。 新加坡的計劃設有不同「口袋」,用作不同用途,包括醫療、退休保障等,但供款率非常高,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最高達 37%。相反,香港的僱員供款率真的很低,僱員和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率均維持在低水平,讓僱員每個月支薪後,可彈性地把薪金用於自身最有需要之處,包括用於購買醫療保險。
如果我們的供款率提高至貼近新加坡,同事可能又會有另一些關注。
(29/32)
梁子穎議員:
在津貼學校公積金方面,有些事情必需要解說清楚:在設計上,有一條程式計算每年如何派股息,當中分兩部分,第一部分,在每年結算估值時,儲備金的估值須超過 40%,才可以按照程式,在保證股息 5% 以外,再計算額外的股息。如果儲備金未能達到 40%,便只可以派保證股息 5%。有時候即使投資回報不俗,譬如當年投資回報達 15% 或 16%,但如果儲備金未能達到 40%,也不能派額外的股息。
曾經有很多年投資回報一直不俗,整體回報可能超過 10%,但也不能派 10% 的股息,仍然只可派保證股息。多年來(即過去 10 年),只有兩年可以派額外股息,差不多超過 10%,有一次更超過 20%。
以我自己的例子來說,我在津貼學校的公積金供款已有 23 年,我的供款金額很少,可能只有四、五十萬元,但現時戶口結算有 300 多萬元(計埋作主供款?)
津貼學校的公積金,無論選擇股票或債券,不止投資一種產品,有本地股票、海外股票、本地債券、海外債券,4 種選擇;而在 4 種產品當中,也不會只有一種類型的投資經理,有一種是跟指數來做成績的,另一種是主動型的投資經理,稱為 active manager。舉例而言,本地股票有兩個選擇,就每種選擇,並不是聘請一個投資經理,而是會就每個組合,有 3 個投資經理購買指數型的基金,有些可能主動點;由於有 3 個投資經理,所以合共有 20 多個投資經理負責投資。
如果投資回報做得不好,庫務局的同事,那位司庫便會致電作口頭警告,再做得不好便書面警告,第三個情況,如果都是持續沒有表現,便會撤資,將資金收回來之後,就交給投資表現好的投資經理。最後如果真的沒有表現的話,便會「炒魷魚」。整個機制是很完善、很完善。
我做月供股票系統。 講笑。 不是。
我做證券,認識做月供股票系統的人。 也是講笑。 不是。
我是證券公司的客戶,證券公司不是我的客戶。為客戶(證券公司)找客戶(水魚)並不適用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