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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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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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26-3-9 08:19 |只看該作者
RoseRosa 發表於 26-3-9 07:28
點解法援可以拒絕?

可能過資產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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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26-3-9 08:20 |只看該作者
cattz288 發表於 26-3-9 07:23
又係林xx,勁水份喇,傷者幾萬人工出cash糧,信唔信??

拎稅單出黎睇下就知
仲有強積金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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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年勳章


43#
發表於 26-3-9 08:32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出現金糧真係可欵,無mpf, 無税单,假到呢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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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26-3-9 08:44 |只看該作者
離譜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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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26-3-9 09:25 |只看該作者
mickeyeva 發表於 26-3-9 00:59
話佢申請第一次唔批,唔知會否同佢亂過馬路有關?話會再申請!

如果冇記錯上集有講因為佢衝紅燈定咗罪所以唔批。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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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26-3-9 09:48 |只看該作者
mickeyeva 發表於 26-3-8 19:54
爸爸身患重病,細佬讀緊書,被索償90多萬!

個事主話反吾到工,但系份工系出現金既 邊有幾萬蚊既工出現金加,好吾正常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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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26-3-9 10:03 |只看該作者
meowmeow34 發表於 26-3-8 21:49
好似仲有搬埋自己運動員呢個身份出嚟賣橙 冇睇錯應該係清水灣道,喺呢啲地方亂過馬路,執返條命 ...

運動員身份係戴光環,應該有D人好欣賞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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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吸收勳章


48#
發表於 26-3-9 10:10 |只看該作者
係佢自己亂過馬路在先, 又吾使搬自己係運動員, 又代表香港, 父母又病, 供細佬讀書, 申請吾倒法援即係有資產, 無錢還又吾想破產 ..........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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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26-3-9 13:07 |只看該作者
Glau 發表於 26-3-9 10:10
係佢自己亂過馬路在先, 又吾使搬自己係運動員, 又代表香港, 父母又病, 供細佬讀書, 申請吾倒法援即係有資 ...

所以我唔太同情事主,佢衝紅燈佢個人無事,但令2架車相撞,雖然聽落90萬賠償唔合理,但網民有建議佢申請破產,但佢選擇報東張,似想利用輿論免債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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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發表於 26-3-9 13:32 |只看該作者
RoseRosa 發表於 26-3-9 07:28
點解法援可以拒絕?
如果係佢亂過馬路引起嘅意外.法援當然可以拒絕佢嘅申請!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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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發表於 26-3-9 13:5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oseRosa 於 26-3-9 14:01 編輯
海之風 發表於 26-3-9 13:32
如果係佢亂過馬路引起嘅意外.法援當然可以拒絕佢嘅申請!

當案件牽涉到其他可疑嘅情況(例如有人濫用索償),成個法律局面就會變得好唔同. 我覺得事主有機會申請到法援啩.
有叫AI 分析下單CASE:

關鍵在於,呢單案後續嘅調查,揭露咗幾個重大疑點,令到成件事嘅性質完全改變。正因為咁,上訴(或者更準確啲講,係上庭抗辯) 就變得唔單止有必要,而且係保護自己嘅唯一方法。

  • 疑點一:索償金額「發水」:陸偉雄大律師指出,索償金額(92萬)極不合理,懷疑有人誇大傷勢或開支 。例如有原告人聲稱受僱於遊艇公司,但合約寫明「現金出糧」,陸大狀質疑:「若相關公司真的有聘用該人士,應該會有強積金資料和勞工保險資料。」 呢啲都係可以喺法庭上挑戰嘅位。

  • 疑點二:責任可能唔係事主「一個人攬晒」:陸偉雄大律師分析證據後認為,從前車司機口供(指因李小姐而急剎)同乘客證供(指車已停定後被撞)睇,好可能證明後車司機要負上更大責任 。呢個發現對於釐清邊個要賠幾多,至關重要。

  • 疑點三:碰瓷黨疑雲:報導提到近期有約100宗類似嘅「碰瓷」案件向警方報案,手法同李小姐嘅遭遇相似 。如果警方嘅調查證實呢啲索償係有組織嘅詐騙,咁李小姐嘅責任就可以大大減輕,甚至完全免除。






子爵府

積分: 14404


52#
發表於 26-3-9 14:05 |只看該作者


問過AI, 咁李小姐而家可以點做?

綜合報道入面嘅法律意見,佢有幾個可行方向:

  • 再次申請法援:既然案件出現咗新嘅重大發展(例如碰瓷黨疑雲、責任分配爭議),案情審查嘅基礎已經唔同咗。李小姐可以引用呢啲新證據,再次向法援署申請法律援助 。呢次申請嘅理據會強好多,因為佢唔再係單純抗辯「我有冇錯」,而係抗辯「我應該賠幾多」同「其他人係咪有更大責任」。

  • 申請押後聆訊:陸偉雄大律師建議,事主可以向法庭申請押後案件 。因為警方正調查呢啲疑似「碰瓷」嘅案件,如果警方嘅調查結果對佢有利,將會係非常有力嘅證據。押後聆訊可以等調查有結果先繼續,增加勝算。

  • 一定要上庭:陸大狀強調,即使事主有疏忽,都唔代表要賠償對方開天殺價嘅92萬。最正確嘅做法,就係上庭由法官根據證據,裁定一個公平合理嘅賠償金額 。如果佢唔上庭,好可能會因為缺席判決而被判全數賠償,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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