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在於,呢單案後續嘅調查,揭露咗幾個重大疑點,令到成件事嘅性質完全改變。正因為咁,上訴(或者更準確啲講,係上庭抗辯) 就變得唔單止有必要,而且係保護自己嘅唯一方法。
疑點一:索償金額「發水」:陸偉雄大律師指出,索償金額(92萬)極不合理,懷疑有人誇大傷勢或開支 。例如有原告人聲稱受僱於遊艇公司,但合約寫明「現金出糧」,陸大狀質疑:「若相關公司真的有聘用該人士,應該會有強積金資料和勞工保險資料。」 呢啲都係可以喺法庭上挑戰嘅位。
疑點二:責任可能唔係事主「一個人攬晒」:陸偉雄大律師分析證據後認為,從前車司機口供(指因李小姐而急剎)同乘客證供(指車已停定後被撞)睇,好可能證明後車司機要負上更大責任 。呢個發現對於釐清邊個要賠幾多,至關重要。
疑點三:碰瓷黨疑雲:報導提到近期有約100宗類似嘅「碰瓷」案件向警方報案,手法同李小姐嘅遭遇相似 。如果警方嘅調查證實呢啲索償係有組織嘅詐騙,咁李小姐嘅責任就可以大大減輕,甚至完全免除。
綜合報道入面嘅法律意見,佢有幾個可行方向:
再次申請法援:既然案件出現咗新嘅重大發展(例如碰瓷黨疑雲、責任分配爭議),案情審查嘅基礎已經唔同咗。李小姐可以引用呢啲新證據,再次向法援署申請法律援助 。呢次申請嘅理據會強好多,因為佢唔再係單純抗辯「我有冇錯」,而係抗辯「我應該賠幾多」同「其他人係咪有更大責任」。
申請押後聆訊:陸偉雄大律師建議,事主可以向法庭申請押後案件 。因為警方正調查呢啲疑似「碰瓷」嘅案件,如果警方嘅調查結果對佢有利,將會係非常有力嘅證據。押後聆訊可以等調查有結果先繼續,增加勝算。
一定要上庭:陸大狀強調,即使事主有疏忽,都唔代表要賠償對方開天殺價嘅92萬。最正確嘅做法,就係上庭由法官根據證據,裁定一個公平合理嘅賠償金額 。如果佢唔上庭,好可能會因為缺席判決而被判全數賠償,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