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g_ann 發表於 17-4-28 14:35
個人觀點,純討論:
關於法律層面:點解亂倫(或同未成年人士性交)係犯法? 有Jm既觀點係只要你情我願,唔影響其他人,其實點解算犯法?
-->我覺得法律係用黎保障“人”,尤其係保障容易被引導或思想未成熟既弱小(如小朋友),強迫性交明顯係強姦,但極端既情況:假若有些小朋友由細到大被父母/兄姐灌輸子女/弟妹既責任係要同父母/兄姊性交,所以子女/弟妹一直都自願咁做,如果亂倫唔算係罪,有咩可以保障到被扭曲既一群?
同樣,未成年既人即使自願性交,但可能係受誤導而不知後果,如果無法例,又點可以保護未成年既一群?
關於倫理方面:我覺得倫理係基於社會人與人關係既基建,中國(唔記得乜水)提倡人有五倫:父子,夫妻,君臣,兄弟,朋友。呢五倫係人與人關係既恒常,至今仍然適用。古代有提倡過每一倫有各自應有既價值,譬如:臣忠於君,子孝順父等。我覺得當中有部分價值觀隨時代改變其實已不適用,但有些價值觀仍為大部份人所認同及推崇,呢d廣泛既價值觀(社會價值觀)係基於現時主流對倫理關係既合理期望而形成,唔係因為讀左咩中國古籍而有。
現時黎講,社會主流價值觀係不接受亂倫,所以亂倫違反左大家對父女/母子關係既合理期望,即有違倫常。
我唔知社會會唔會有一日接受亂倫係合理,但觀乎同性戀亦未為社會一致認同,似乎唔係咁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