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3-6-2012 01:14 | 只看該作者 41#
本帖最後由 cheesejai 於 23-6-2012 01:16 編輯
樓主放心... 你係睇個POST轉述出黎.... 如果你有講明係轉述既, 就無問題....
誹謗都係最初初係BK 出POST果位比人告姐... 你又完全無動機去改佢POST內容...
佢DEL左 BK SERVER都應該有証據唔係你作出黎既.... 仲有佢都自己話明係真有其事, 又點會係誹謗?
就算你知人地秘密, 你又唔係爆人地個人重要個人資料如ID, TEL NO., PW等... 你絕對有自由講....
佢讀過LAW姐, 但應該唔係讀得好透徹了... 你放心, 告"民事"都應該你WIN面大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