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同信我們一生不離不棄對方就是了。離婚不是我兩的選擇。喔,他有說過:「若果有日實在太難與你同住,我會帶著幾個女搬走。」
我立即說:「你們不用搬走,這裏對你們好住,要搬,告訴我,該我搬。你們留。甚麼文件也不用轉。經濟財產運行照樣依舊。我每月賺的錢照樣交畀你完全管。你要做投資買賣,不用和我商量,以我名貸款的文件,你遞來,我不過問,我照簽。」
當時我喊,想到那些日子,還未有人認頭來幫我煮飯,洗衫,清潔家居喔。
我個大女性子似她爸。十三歲就知道她與我很夾不來。
有日我對她說:「你長大了,經濟獨立後,你爸媽退休後,你要與我們同住,養我們如同我現在養我父母喔。」
她立即說:「Oh no, I will not live with you. You and I are not compatible at all. I will pay for your expense to live in a nursing home and will visit you. 」
笑到我吖。她如此願意養我和她爸,我知足了。
很感恩有你在這標題和我交談,你是這標題裏 so far 與我交談最顯出有閱讀理解能力的一人。可能我的溝通能力低吧,所以缺乏點閱讀理解能力的人都會論斷我和我丈夫的關係。
上文還有文字話我乜野事都以錢掛歲。我還想告訴讀者我不覺我是。當我丈夫要我選擇高薪事業還是留在家做主婦跟隨他開荒去,我即刻不用考慮甚麼立即選擇放棄高入息的收入而跟從丈夫。
開荒的日子,家母生日想出去吃碗雲吞面,我們的車子一開出,我才聽出我丈夫說我們的財政出現危機,我一點也不怒,不埋怨,不投訴,很平靜地說我們可以立即回頭不吃雲吞面。媽媽那方,我會搞掂。
當我要自顧幫補畀物業稅時,我原來做開的公司說我想接多少工程來在家做都可以。即是說我想搵多少錢就有多少錢。我還先看丈夫的意思如何。反正孩子有我媽在家湊。他說:「多點時間資源留給孩子要緊。剛賺夠物業稅,夠補家用就是了。」我聽從丈夫的意思,不做那麼多工作。其實當時若果我們選擇公一份,婆一份的幹,淨我份收入做十八個月就可以供完我們住的那間屋的錢。不用後來搬出那州後還要負支在那間屋上,齋等人來買。我後悔嗎?不。我聽了我丈夫的話,我就無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