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岸共和國究竟是甚麼名堂?我懶得寫解釋了,就引用以下來自維基百科的介紹吧:
對岸共和國(Užupis Republic)是一個微國家,它位於申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的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老城區。立陶宛語「Užupis」的意思是「河的對岸」,指的是被維爾尼亞河(Vilnelė)圍繞的地區。1997年4月1日愚人節,該區宣布成為一個獨立的共和國,並擁有自己的國旗、貨幣、總統、憲法,並成立一支12人的「軍隊」,不過後來因為立陶宛加入北約,「軍隊」宣布解散。
對岸共和國暫時未被任何一國政府承認,與其說它是一個獨立國家,將它形容為一個藝術家組織更為貼切,「共和國」是藝術家與文化人的集中地(現任總統Romas Lileikis是一個詩人、音樂家和電影導演),當地設有藝術畫廊,藝術家工作坊,和不少咖啡館,放蕩不羈的氛圍可毗美巴黎的蒙馬特,維爾紐斯市長Artūras Zuokas,亦經常出席對岸共和國舉辦的活動。
對岸共和國有一套共41條的憲法,內容與其他國家的憲法非常不同。其中第1條「每個人都有權在維爾尼亞河邊生活,維爾尼亞河有權在任何人身邊流過。」、第12條「一隻狗有權去做狗。」、第13條:「貓沒義務愛它的主人,但有需要時就要幫忙」和第37條「每個人都有權去不擁有權利。」;當中亦包括一些對比的條文:如第16條「每個人都有權快樂。」及17條「每個人都有權不快樂。」,強調每個人都可根據自己的意願,對每件事情擁有做與不做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