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前的「家衰口不停」走到現在的「家和萬事興」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24-6-26 01:21 編輯
RocketDad 發表於 24-6-25 06:03 
忍多幾年,到時我就另覓居所,現在間屋就當留返俾個仔和她,生活費照樣比足,做好自己本分心安理得,令佢 ...
這種選擇和承擔,男女平等,乃是生為成人 一種自我保護的 基本責任。
預祝在這樓裏 心靈煎熬的 人夫們 走這條分居之路的途上 心境安寧!
箴言 一書中 二十五章二十四節 有載:「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我解為配偶)同住。」道出了性格不合 的家庭生活,EQ不夠來應對和疏導 伴侶的爭執,連享受天倫之樂的條件和氣氛也被抹煞掉。
回想我初嫁前夫之時,切忌自己犯上箴言中那婦人之過失,
想不到 到頭來,天公作美, 把這個 在男女就業平等的社區 和 家庭重女輕男文化中長大的我 放在前度婚姻生活中, 陶造我 成為 一位能夠選擇 住在房頂的角上 的這條 情願一無所有 的分居之路。
看來這裡留言的男生 都比我懂保護自己的情緒健康,因為你們都有離婚或分居的想法。
而我當年從來沒想過這個選擇,要不是我前夫三番四次地 明說 我人在家裡惹他們氣和給他們巨大的心理壓力,要保護他們的情緒健康而 與我分居,我才知道原來分居對他們都有益處。
現在可好了,我賺的所有錢都全部繳械給前夫管理 用作養老和孩子們生活到他們經濟獨立。
我個人生活養老金和我娘家的經濟支援,都轉移到我現任先生來承擔。
而且,我這先生 還選擇與我住在前夫和孩子隔壁,孩子們多了一位人生導師,前夫多了一位能幫他一起修理家居機械電腦系統,裝修 等等 工程 的夥伴。而且我先生還做了 我與 前夫孩子們 之間的 中保。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