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26-3-16 18:33 編輯
好幾年前,我女初出黎做事時,我女俾3000仟俾我。咁到我仔出黎做野,佢問我想要幾多家用。
咁我諗女仔要花多啲錢買衫、買化粧品,咁佢3000,個仔就5000仟啦。
我仔一口唔同意﹗我心都離一離,唔通佢話我偏心?
我仔笑笑話,要俾10000,唔俾我減。
當時仔女都唔係同我住架喇。
當年我仔第一份工都係3萬上下。
所以其實個事主,自己衡量下自己家庭環境係點囉。好好同佢媽商量下啦﹗
開頭幾年佢已經無俾過家用,而家要俾,佢可能覺得唔抵既。
而媽媽,可能太高估個仔對佢既感情同信任,佢亦應好好同個仔溝通,唔好強逼去收家用既。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