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人 發表於 17-4-30 14:07
本帖最後由 改造人 於 17-4-30 15:50 編輯
最後傾到第51頁呢度,等我試下總結大家嘅論點,再番番轉頭再答一次呢個討論引爆炸呢條原始問題,睇下得唔得:
兩個成年人,你情我願的話,點解唔可以?
法律層面黎講:起香港係刑事罪行,所以唔得,咁呢個無得傾啦。
道德層面:作為生活起香港嘅香港人父女,起香港今日進行呢件事,即使雙方100%成年同自願,無第三者受到肉體上嘅傷害情況下,仍然冒犯咗香港社會今日呢一刻市民共同持有嘅道德價值觀。一個社會需要有一套道德規範係大家都一致認同、並且同意一齊參與守護,社會先會可以維持到運作。所以佢地兩個人所造成嘅「傷害性」唔係對特別邊個人,係對香港社會整體(即係其實都係間接地傷害緊你同我)。起呢個context之下,呢對亂倫父女唯有係「錯」。(用政府口吻,就係「破壞香港繁榮穩定)
所以你話:「其實除咗係因為被一向嘅道德倫理洗腦,解釋唔到亂倫點解唔啱....」呢個講法其實係絕對成立架。好似上個post綜合所講,其實傾到最後大家jm都係已經同意咗「亂倫」呢個行為本身係neutral,係視乎發生起咩時代、地方、文化、場合背景種種唔同嘅因素去為呢個行為加諸上唔同定義、以及「啱」定「錯」嘅評價。而呢d因素都係會浮動嘅。所以你無錯,亂倫作為單純一種戀愛、性交行為方式本身,撇除晒「繁殖畸胎」等呢d實際嘅後果,可以講係真係解釋唔到點解唔啱,呢個係我地被我地呢個時空、呢個環境嘅自己一套道德觀念「洗腦」下嘅價值觀,而要維持社會和平穩定,呢種洗腦都係必須。
唔知答唔答到你。大家仲有無補充呢?無嘅話我都係時候收檔,多謝晒咁多位呢兩日賜教喇.





tester5 發表於 17-4-30 22:49
我地並冇套用兩套標準,我地討論的基本上就是另一位JM已總結了,在此,我也不再加任何補充了。我只是重申,我們只是遺漏了你們很堅持的,我們沒有以自己的道德標準去批判別人,因為我覺得如果法律己經明確有亂倫罪,我看不到香港有可以亂倫的空間。何必用一套放於不同時代、地方、有不同標準的道德觀去批判別人?這顯得很沒意思和理據。這只是這樣,希望你明白。

總結出嚟又變成亂倫係單純的戀愛,亂倫二字已講明兩者關係之複雜,竟然定性亂倫係單純的戀愛,也太牽強吧?令人摸不着頭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