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b 發表於 12-4-24 01:02
至於提醒/督責的實行方式可參考馬太福音18章15-17節,這可是主耶穌親自說的,古抄本開端作「倘若你的弟兄犯罪」,具體步驟就是:(1) 私下勸告;(2) 與證人同勸,(3) 由教會出面勸告與干涉。若是不聽勸,就逐出教會的團契關係,在現代教會通常就是禁止祟拜/團契生活,直至認罪悔改。 ...

當你沒有對付罪,
富饒生命就凋零;
只要認罪肯悔改,
上帝賜我新生命。
. 可能是我的傳工有不完整的地方。又或者我的英文翻譯不完整。Agape 和其他信徒是以弟兄姊妹的身份向朱小姐作出提醒及勸戒的。若朱小姐真是基督徒,她與其他信徒的關係,就是以基督寶血連結起來的弟兄姊妹,真的是「兄弟結義,一命(耶穌基督)作證」的,我們擁有相同的屬靈血緣(同屬基督),屬同一個教會(理論上神在地上的教會只得一個,有不同的組織只是行政需要),同感一靈(聖靈相通),同為基督在地上的肢體,故此我認為馬太福音18章在原則上still apply,只是在技術上我們未必做得到。反而我不明白非信徒又是以甚麼身份去議論此事呢?他們又是朱小姐的哪位?
如有人自稱基督徒但公開作出違反聖經真理的言行,我認為所有弟兄姊妹都有責任以一切力所能及的方式去澄清,指出其言行不符合聖經的教導,而在此發言則是很多弟兄姊妹力所能及的方式了,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在其他公開傳媒中佔一席位的。至於Agape應否在電視上就此事發言?我相信若有機會Agape 一定義不容辭,只是非不為也,實不能也。當然,非信徒有權不同意聖經教導,但身為信徒就有責任清楚表述聖經教導,不能任人曲解。
如任何人士是朱小姐的朋友而看到這條thread,我相信agape及曾在此發言的其他弟兄姊妹亦絕不介意他/她將這條thread sent給朱小姐,因為我相信,弟兄姊妹在此的討論/勸勉/督責在聖經真理上是站得住腳的,是憑愛心說誠實話,因為弟兄姊妹不是憑自己好惡而隨便作出批評,而是指出對方言行已違反了聖經教導,應當回轉悔改,若對方是基督徒而沒有抹殺聖靈的感動,是應該能夠明白反省的。
當然最重要的,是弟兄姊妹亦應切切為此事禱告,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有時連弟兄姊妹也受了迷惑,萬分需要主的保守;亦應為此事帶來的沖擊祈禱,求神讓弟兄姊妹在他們的生活圈子內能清楚地向人表明聖經的教導,不致真理被曲解;更應為朱小姐禱告,求神寬恕及讓她早日悔悟回轉。如果她真的像報導一般悔改,弟兄姊妹都應歡喜,因為我們又重新得回一位姊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