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朋友說他有朋友談起 open relationship,然後說了句:「讓自己喜愛的男人或女人與別人搞,也不知道是怎麼想的?」
我有感而發如此回:我總沒有這觀點取向,我比較容易從這觀點取向來sort out this information:
我注目的觀點不是讓「自己喜爱的男人或女人与别人搞」而是:既然是 「自己喜爱的男人或女人」就要尊重 ta選擇去做認為對自己身心健康的事情。愛不是嫉妒,也不求自己的益處,而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我總算遇到了合適我的伴侶,就是我先生。我兩是如此互相尊重的。
最近我先生告訴我:「傳聞比爾要離婚,這就是妳嫁他的機會,他應該有70億。如果你想嫁他 得70億,這是你的機會,不要說我沒給你機會,我這 Sir 對妳很好的唷,很給妳自由。」
我:「No way I can. 我交際人事關係不夠你來,我還要你做搭路呢。沒有你,我根本沒機會。」
他:「那我不會幫你搭路的,因為我還想 留住妳。」說完,他用他的手握住我的大腿,上下來回按揉著,這是他情深的愛撫,他這種表示深愛我的點滴行為,平日裡無處不在的發放給我感受。
我發現我還是很愛與我先生共同消耗光陰,我兩在互動間得到的享受已超乎在性事中得到的享受了。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