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oReMi媽媽 於 11-2-24 23:32 發表
梗係唔係啦, 你一直用你o既專業知識幫咗我好多忙, 我唔知幾感謝你(由衷的)
因為ID407裏面有條條文係話"傭用將由僱主聘用為家庭傭工, 為期兩年, 由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傭工在香港逗留以開始按照本合約受僱 ...
原帖由 siusum 於 11-2-25 09:21 發表
我咁睇就算佢地僱傭合約己生效...
但係未terminate喎, 個helper點claim雞票
佢自己冇report duty, 係佢曠職, 就算佢要返歸都都要賠1個月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