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nie_sh 寫道:
我就覺得26~35歲已結/離婚,有小童/中童果D就最好比較定性,經驗唔係主因,而係品格同性格。
年紀太大真係唔得,我之前係想請番屋企人用十幾年個菲傭,佢真係有舊式馬姐風格,完全係萬能兼細心(因為我由馬姐湊到十歲的)我去呀媽度食飯佢可以另煮細細碟俾我專用![]()
但因為我想請佢o既時候佢已經53歲,差不多叫呀婆咁滯(佢地特別老得快)真係唔夠力湊陽光妹,咪時我有請等如無請仲要貼錢同佢醫老人病,到最後放棄o左,因為親戚全部都話無論工人點好,都唔可以過45歲![]()
des1971 寫道:
甜芋
你講既請工人條件, 同我第一個炒咗既賓有d似, 都係年紀大少少(36), 有仔女要養(1個女17歲), 係新加坡一個僱主做5年, 佢話佢自己係單親, 點知原來只係差一紙婚書, 佢一路都同呀女個爸爸一齊, 佢出國打工個女都係爸爸照顧, 咁都叫單親.....何解佢前僱主可以一做5年, 我覺得原因係佢前僱主(6x歲未婚事業形女人)當佢好似女咁湊佢...我前賓姐, 會"戙"係廳中間講手提, 會拎你d CD聽, 會問你D護膚品點用, 會你煲湯你未飲佢先飲你半煲, 仲會笑笑口同你講好好味, 會自己係屋企開大冷氣燙衫, 會你請朋友食飯, 個個未食未添飯佢自己添飯食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