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26-4-17 15:30 編輯
講一件國內醫療事件吖。
國內親戚既舅仔,國內人,早年撞車,重傷,尤其頭部。昏迷左好耐,最後好彩醒返,但頭部近眼有個微微既腫起,但醫生話會自己慢慢好返。(醫保唔夠俾,要自己出錢)
咁一直正常工作生活幾年,但微微腫起嗰度一直未好過。上年,腫起嗰度越來越痛,走去睇醫生,又話驗唔出有咩問題。
未幾耐,個腫位越來越大,大到影響視力,入院,住無幾耐,醫保條例,佢要出院,大佬,眼都睇唔到,點出?
唯有轉院,問幾間醫院都拒收,最後,由家人求陸軍醫院收左,但住未幾耐,又要轉返原先醫院。轉轉轉。 有醫生話,根本最初撞車時,呢個傷就應要得到處理架喇,無可能搞到今時今日至黎搞。
無法,親友舅仔信最初既醫生嘛,當初佢話無事,唔通同佢拗?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