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裡還有甚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或譯:將要娶)他女兒的女婿們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創世記第十九章十二至十四節)
當閱讀到這段經文之時,我們實在是要歡喜的感謝上帝對我們不離不棄的帶領,亦同時為着那些不願離開罪的人而悲傷。聖經已曾對我們說過:「那時,兩個人在田裡,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四十至四十二節)」這不是要告訴我們可以憑自己的意思來撇下誰人,反而是要我們儆醒謹慎,不要作被撇下的那一個。許多時候,我們以為自己正走在上帝所指示的路上,但到最後才知道自己乃是常常得罪上帝,甚至最終並非是得救的人。「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七節)」
這是要我們一直在害怕自己得救還是不得救嗎?不是的。我們所要作的乃是「儆醒」。實在是要對罪敏感,免得我們將來與罪人一同得着滅亡的結局。許多信徒會以為:「只要我舉過手決志,只要我有讀過聖經,只要我有祈禱過,只要我有受過洗,只要我有說過信耶穌,只要我有去教會,只要我有教會生活,我就是個得救的人。」但是,羅得的兩個女婿正好反映了就算我們是在教會中作了怎樣的事,或是站在怎樣的位置,要是我們沒有對付我們的罪,在心中便會對上帝的話輕看,也會對祂真正的僕人作輕看,然後使自己面向那不歸的滅亡之路。
上帝定意要拯救羅得,從祂所差派的天使口中更可得知一道命令,就是只要是屬羅得的人,可以一拼被拯救。照這樣說來,羅得的女婿應該不會滅亡,因為他們是屬羅得的人,不是嗎?按照正確來說,他們確是會得救的,因為他們是屬羅得的人,但他們屬羅得不過只是在表面上,而非心裡的。這正如有許多信徒的得救只在其表面,而非內心。表面的信,就表面的得救;真誠的信,才有真誠的得救。假若我們以為進了教會就得救,這是自欺的想法,因為使我們得救的是基督釘十字架、流寶血,並祂的復活大能。我們怎樣知道自己是否得救的人?就是在選擇的事上,我們要看自己是否真正願意放棄個人的感受,而選擇上帝的話來遵行。
當羅得向女婿講論審判的事時,他們竟然不信羅得的說話。這樣看來,他們的真實關係也不是怎樣好,或許羅得的女兒是長得很美,所以他們在某些事上才顯出順服,讓羅得認為他們也是可以信任,便許可他們娶自己的女兒。但是,一旦遇見問題的時候,他們彼此的不信任關係就顯露出來了,女婿不願相信羅得的話,甚至用輕看的態度,以為這只不過是戲言。或許有人指羅得的態度可能不夠強硬,以致他們未能發現事情的嚴重性,但從羅得與群眾的事情當中,他們不太可能會不知道這事進展到怎樣的情況。或許他們在此事上乃是看羅得是個自私的人,認為他不過是因為剛才被全城的人逼害,害怕會再有類似的事才選擇逃走,而不是想到羅得確是為着自已益處的原故,才來作勸勉的。
當我們願意順服上帝、歸回真理的時候,我們能看見的並不是如此,但當人只願持守自己的個人信念,而忽略了整全上帝的話時,人的愚昧就顯露出來。我們作信徒的,並不是沒有遇過自己行愚昧事的時候,但感謝上帝,祂總是藉着不同的話告訴我們是何等的愚昧,叫我們敬畏祂,使我們能得着智慧。但願我們能遵從主的吩咐,聆聽上帝的話語:「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馬太福音十一章十五節)」「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翰福音十章二十七節)」
小農夫@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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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楚自己立場,不信或信仰立場分歧者,請勿分享你的心得 三)三流的劍客愛四處挑戰,所以很抱歉,我們沒空接受您挑戰
四)不存在的卻要不停討論是無知,存在的卻不信作討論是無恥 五)謙卑受教的發問是真求知,虛假的提問是要顯彰自我的愚昧
願上帝憐憫我們、幫助我們,以謙卑的心領受真實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