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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如下:
有學校願意安排逾期居港童入學更新:2015/05/21 19:02一名十二歲男童懷仔,在香港過了九年無證生活,今日在外婆陪同下到入境處自首,獲發「行街紙」,外婆就涉嫌教唆違反逗留條件被捕,獲准保釋,外婆指懷仔在內地被父母遺棄,所以帶他來港,多年來過著「不見得光」的生活,亦不能上學,希望政府酌情給懷仔居港權。
有學校知道懷仔情況後,安排他做測試,雖然他沒有上學,只靠外婆自教,校方指懷仔中文和數學都有小三程度,若果取得證件願意安排他入學。
十二年來,第一次踏足校園,第一次在黑板寫字,懷仔懂的每一個字,都是高中程度的婆婆親自教的。孔教學院大成小學校長袁潘淑嫻指懷仔只是英文科程度較差,與他談天後覺得他很上進,應該可追上,還有一點、令她很放心,她表示懷仔最後能否入學,除了要取得留港證件,亦要得到校董會及教育署批准。
教育局發言人就指,就有關個案,如果男童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在香港接受教育,教育局會根據他的居住地區及學習程度安排合適學位,協助他盡快入學。
敢夢。想飛。談何容易?
終於我選擇豁然一試。
有得有失,又可否一直堅持?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
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