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 "聲請" 咁巴之閉, 連法官都企係度呢? 但明明批假難民日日違法, 日日見報, 仲鑊鑊金
到底係我們時運低呢? 定係決策班大帝時運高呢?
斬極都未輪到佢地, 搶極亦未見佢地荷包有損
唔通驚係我們自己攞黎, 人身自由係假難民應有的權利??????
【太陽報專訊】南亞「假難民」濫用本港的免遣返聲請機制瘋狂湧港,部分人更在留港期間被黑社會招攬,從事各式各樣的犯罪活動,對香港治安及財政構成沉重壓力,有指原因之一是本港法院近來在多宗關鍵案件,均作出有利假難民的寬鬆裁決。有法律界人士向本報踢爆一宗之前鮮為人知、案情極富爭議的終審案例,指一名曾多次利用假護照及假身份來港、期間曾多次犯法及判監,前後纏擾香港長達廿二年的巴基斯坦籍男子,因為在最後一次遣返時突然「學精」提出「酷刑聲請」,令入境處由「原告變被告」,被終審法院裁定非法拘留及須每日向他賠款一千元。有評論直斥有關司法判決「荒謬」及「倒米」,令酷刑聲請淪為偷渡客及南亞不法分子的「護身符」。
案件上訴人名為Ghulam Rbani,巴基斯坦籍,他在一九九二年首次來港,已被揭逾期居留十個月,終被判罰款一千元並首度遣返巴國。一年後,他用名字不同、但出生日期相同的懷疑假護照來港,並再次逾期居留五個月,這次法庭僅將罰款額輕微調高至一千二百元,入境處其後將他第二度遣返回國。結果終院在聆訊後指出,雖然上訴人過往在入境相關罪行上「案底纍纍」,入境處處長根據《入境條例》將他拘押直至發出遣返令,原屬合情合理;然而自上訴人提出「酷刑聲請」後,其人身自由便不應受剝奪,入境處有責任盡快決定是否要將他遣返,若無法作出決定便應盡早將他釋放,否則便屬非法拘留。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南亞裔人士近期從內地偷渡來港人數激增,引起全城關注,本報深入偵查發現,原來有內地不法旅行社向南亞人銷售虛假的來華商務邀請函,協助他們成功申請商務簽證入境,導致大量非法居留和就業的南亞人滯留內地,再伺機偷渡來港,為偷渡狂潮埋下定時炸彈。記者:陶法德
內地眾多不法旅行社,在網上聲稱可快速代辦外國人來華商務邀請函,其中深圳羅湖區東門一間旅行社,更以中英雙語在網上宣傳該業務,揚言以他們發出的邀請函去辦理來華商務簽證,成功率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如果申請簽證被拒,我們全額退款!」知情者稱,懂得利用虛假邀請函騙取簽證的不法之徒,為南亞人提供「持證來華,偷渡赴港」一條龍服務牟財,加劇假難民滯港問題,其中在今年首月,本港截獲的非華裔偷渡客有四百一十六人,比四年前同期飆升五點六倍。他預期,若未及時防範和打擊,目前滯留內地的數十萬名南亞人,一旦持續偷渡來港,將隨時引爆更大規模的偷渡潮。
南亞人蛇黑幕 假信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