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17-5-31 14:19 編輯
cinda72. 發表於 17-5-31 14:11 
應該可以向律政師追討賠償喎!
唔得喇﹗佢向申訴專員投訴過都唔得啦。
而且,要向律政司追討賠償,係要有好多因素架,例如,要証明佢自己响件案中,絶對無可疑之處,
又或
响件案中,有人有疏忽既責任,又或法官犯左錯誤.......,否則,律政司一律無得賠。
我相信佢第一點已唔能追討任何賠償喇。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