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跳至

首頁
1

尾頁
   0


大宅

積分: 2655


1#
發表於 09-2-12 11:23 |只看該作者
於去年八月在金鐘分店購入 Body Cream & lip balm,新年前開始用,但發現已過期,製造日期是 27/11/07,原來購入時已經過了九個月。只怪自己沒留意,因當日是在港鐵站等人,所以在很短時間內買入。Lip balm 乾得沒法用。新年假後,帶了 lip balm 到朗豪坊 分店問怎樣用?有一長頭髮略胖的 Sales 站在收銀機旁,用極不友善的眼神上下來回望了我幾次,她說:我們賣給妳的時候是無過期的!呢幾日凍,係咁架啦!
其實我並不是想怎樣, body cream 我也照用了,只是 lip balm 乾得打圈也取不出,想問問是否因過期變乾還是有另一方法用。她說:無問題架!妳用來塗手啦!
我問她有無總公司電話?
那個無禮的 Sales說:無喎!
這是我第一次購買Lush 產品,卻帶來不快的經驗!已 send mail 投訴但無回覆,令我對Lush 再一次失望!

首頁
1

尾頁

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