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要求低於完成中學階段程度註的公務員職位
招聘部門/職系會在遴選面試中作口頭提問(共四題),以測試應徵者對《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的認識。申請人如在四題中答對兩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歷要求低於完成中學階段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有關成績可用於申請所有學歷要求低於完成中學階段程度的公務員職位。持有《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歷要求低於完成中學階段程度職系)及格成績的申請人,日後將不會被安排再次應考同等程度旳《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招聘部門/職系一般會於考試後一個月內通知應徵者其《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