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kuri給予的參考,我明白你的感受,但真係好希望你明白,我沒有惡意,係本着好意的讓不知道的人知道真相。有朝一天,你定會明白我所說的是真是假。
「因為時候要到,人心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
(提後四3-4)
「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
(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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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給予的資料,我看不出寫blog的人的理據有何說服力,
他主要的理據是﹕
「卷三第二部分 : 教會聖傳中的十誡 2066: 在歷史的過程中,誡命的畫分和編號曾有變化。本教理仍隨從聖奧思定所做的分法,這分法已成了天主教的傳統。這也是路德會的傳統。希臘教父所做的分法稍有不同,這分法可見於東正教會和改革教會的團體。 聖奧斯定的注意力主要是集中於欽崇天主的誡命上,而不是集中於有關人與人之間的誡命上。聖奧斯定對十誡的分法與傳統的分法有所不同,聖奧斯定根本不提到崇拜偶像的禁令,他以為「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這個誡命很自然的排除崇拜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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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拜偶像問題,也怪不得基督徒的看法,因為好像只有天主教徒看不清,
一位非基督徒對於拜偶像的睇法 (最好有耐性睇晒咁多頁)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9190372&extra=page%3D3&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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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一篇文章頗不錯,節錄其中其段作參考﹕
以愛之名不責備,會害死更多人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9850641.html
愛與包容,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成為許多人理所當然的信念。而教會也一樣,大量的基督徒已經認為責備就是錯,就是沒愛心不包容。
只問立場,不問是非,不需悔改,一味掩飾;
千錯萬錯一定都是別人的錯,我喜歡的人絕對一點都沒有錯;不管再如何錯都沒關係,我一定會幫他找到理由來合理化。
基督徒絕對要有愛心,但基督徒也要絕對追求公義。
去除公義的愛心,是假愛心;
去除愛心的公義,是假公義。
什麼是真正的公義與愛心?
1. 責備罪行,要求認罪悔改。
2. 對『願意』認罪悔改,並且真正認罪悔改者,我們必須無條件用愛心來接納,不能以公義之名來施行報復或殺伐之實。
3. 對『不願』認罪悔改,或是『沒有真正』認罪悔改者,我們不得以愛心之名繼續包容,而必須施行公義來嚴厲譴責。
4. 使犯罪者真心誠意認罪悔改,改正罪行,這是我們的目的。
5. 以整人為樂,絕非真正的公義與愛心,不管如何假借公義之名都一樣。
更簡單講,就是『恨罪』『愛罪人』。
問題是,現今太多人對『罪』不夠恨,對『人』不正確愛:
對喜歡的人,一味『溺愛』;
對恨惡的人,一味『不愛』。
我們永遠可以為一切罪行合理化。
『合理化』是一個非常可怕的心理作用機轉。
在合理化的過程裡,罪惡感被弭平,甚至到喪失罪惡感的程度。
聖靈的感動被消滅,內在良心的聲音被消音。
我們的愛,是真正合乎聖經的公義之愛,是真正愛犯罪者、愛弟兄、愛全國同胞的愛?
還是只是虛假的溺愛,只一味寵愛犯罪者,卻不在乎其他人學壞,不理會全國同胞的痛苦?
『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耶6:14)
現今有多少教會,是傳講這樣虛假的平安信息,這樣溺愛犯罪者的?
現今有多少民眾,是這樣的報喜不報憂、只有稱讚沒有責備的平安信息,這樣溺愛犯罪者的?
真正的真理,絕對經得起檢驗;
錯誤的假道,一戳就破,而且害死一堆人。
以愛之名,不可責備?
小心害死更多人!
『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二1:10-11)
雖然這經文是用在傳假道者身上,但是,對各種錯誤的社會言論傳講者,這經文,其實也具有值得深思之處。
盼望我們不是在別人惡行上有分的人。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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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叮鈴 於 10-1-18 15:2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