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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3-5 15:07 |只看該作者
<頭條日報>
2010-03-05

散播假消息屬刑事罪行 拐帶兒童以訛傳訛


俗語有云:「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為人父母既怕子女學壞,又怕子女長不大,近期網上流傳多處發生懷疑拐帶兒童事件,指有人用迷藥或玩具誘騙兒童離開父母視線,企圖帶走兒童,但事敗逃去。傳聞一出,不少家長憂心忡忡。不過,本報向傳聞中的案發商店及警方查證,證實並無發生拐帶兒童事件。法律界人士警告,散播虛假消息,引起公眾恐慌,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入獄五年。記者黃慧心

網上流傳的誘拐事件,可分三大類,去年中在親子網站開始傳出。懷疑是最初的誘拐版本,地點是土瓜灣一家幼稚園門外,內容聲稱當時正值放學時間,有多名家長接子女後,在學門交談,其中一名女童被陌生中年婦人帶走。多名家長到附近搜尋,截獲婦人及女孩,但婦人避過眾人追纏,脫身逃去。

幼稚園誘拐傳言流出後,不斷「變種」,快速在網絡擴散,地點變成不同區域,愈變愈多版本。現時主要流傳三個版本,較多人討論的版本,是有人聲稱同事帶女兒往沙田一間大型傢俬店,女兒與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耍期間不知所終,女童母親通知店方經理,經理下令閂閘不准所有人離開,其後在女廁尋獲女童,但懷疑被迫服食迷藥,致神情呆滯,頭髮更被剪短及更換了另一套衣服。

證沒發生疑拐帶事件

另一個版本發生在荃灣廣場一家百貨公司,聲稱出自店內女職員之口,指一名八歲男童獨自入男廁,母親在外等候,期間母親見一名男子抱一熟睡男孩出來,發現是自己兒子,即喝止,男子放下男孩逃走,而男孩身上的衣服被人更換,昏睡不醒,疑被迷暈。

最新一個廣泛流傳的版本較為「真實」,有詳細時間地點,聲稱事發於今年一月十五日,事主帶同三歲的兒子在荔景某樓對開遊樂場玩耍,期間有一名年歲六歲的小童用玩具誘其兒子跑離公園,穿過大廈地下車路通道往停車場,事主追至停車場後阻止。事主認為事件與內地誘拐兒童手法如出一轍,相信誘騙他兒子的小童父母,應在附近監視。

不少家長看到傳聞後,紛紛表示外出時提高警覺,不會讓子女離開視線範圍,有人更表示盡量會寸步不離子女身旁,又或不准他們與陌生人交談及玩耍。

對於有關傳聞,不少家長曾向傢俬店查詢。早前傢俬店在網頁刊登澄清聲明,並去信各大討論區,否認發生拐帶事件。而百貨公司發言人接獲本報查詢後,向荃灣分店了解事件,證實從未發生懷疑拐帶事件。

最高可入獄五年

警方發言人指,葵涌警區未曾接獲一月十五日發生涉嫌拐帶事件,過去一年亦沒有小童被誘拐的刑事案件,呼籲市民不要傳送不負責任信息。警方發言人指,未曾接獲荔景發生拐帶兒童案件。

曾在美國從事電腦保安工作的世維電腦公司負責人蔣光偉表示,類似傳言經常在本港流傳,例如有港人在深圳商場廁所遭販賣人體器官的不法份子,肚割去內臟,由於地點為港人常到之處,導致人心惶惶,但純粹惡作劇,不足為信。

律師黃國桐表示,在網上散播虛假消息而引起公眾恐慌,會觸犯《公安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五年,如明知有關內容屬實仍協助發佈的人士及討論區負責人,亦需負上刑責。他指,被誣衊的商店亦可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發佈有關傳言,並向散播者提出民事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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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3-5 15:26 |只看該作者
損人不利己...
都唔明d人點解要放d咁既消息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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