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全為愛 於 12-3-12 13:34 編輯
這個 <愛自己系列> 的文章,是特別寫給被背叛的元配們,我期望能陪伴你們走過這個人生的低谷,見證你們活出一個全新的自己、勇敢和自信地向你們的幸福快樂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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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世上,是什麼令我們感到活得快樂?又是什麼令我們感到活得痛苦?是因為某件事、某個人嗎?
"他這樣說話,令我感到傷心。" ...... 同一番說話,另一個人卻這樣回應 "他這樣說話,我不感到怎樣。"
"發生了這件事,令我感到我的人生不會再快樂。" ...... 同一件事情,另一個人卻這樣回應 "發生了這件事,令我感到我的人生可能有一個好的轉機。"
正如有人說這是一杯半滿的水,亦有人說這是一杯半空的水 ......
同一番說話、同一件事情,在不同人的心裡會呈現 (產生) 不同的感受和看法。這說明了什麼?
不就是說明世間的人事物都是 neutral 地呈現的,把它們看、聽、想、感受為怎樣 (e.g. 負面的或正面的),正正不就是那個接收者、詮釋者嗎?既然是這樣,那麼再回到文章開首的提問 ...... 是什麼令我們感到活得快樂?又是什麼令我們感到活得痛苦?是因為某件事、某個人嗎?
不是~,不是外界的人事物,而是自己 (那個接收者、詮釋者),自己對這件事情、這個人的言行,所產生的看、聽、想和感受的方式,而這個方式簡單來說就是正面或負面。自己用正面的接收和思維方式,自己就產生充滿正能量和希望的感覺;自己用負面的接收和思維方式,自己就產生充滿負能量和灰暗的感覺。
大家認同以上的解說嗎?認同的話,請繼續往下看 ......
既然令自己感到活得快樂或是活得痛苦的,根本就是自己的頭腦在主觀地看、聽、想,因而令自己內心產生相應的感受和情緒,再而令自己外在呈現相應的言行表情,那麼,是誰要為自己的這一連串的想法 --> 感受 --> 言行而負責任呢?當然是自己呀!
是他/這件事令你感到受傷害嗎?
是他/這件事令你感到不快樂嗎?
是他/這件事令你感到痛苦嗎?
是他/這件事令你的人生變得灰暗嗎?
是他/這件事奪走你的自尊嗎?
是他/這件事把你陷入這無法自拔的境地嗎?
完全不是!是你自己要感到受傷害、感到不快樂、感到痛苦、令自己的人生變得灰暗、奪走自己的自尊、把自己陷入這無法自拔的境地。
覺得我這樣下結論,是不近人情、是針唔拮到肉唔知痛、是殘忍嗎?且慢。請繼續往下看 ......
當你認知到這是自己的責任,自己如何感受是來自自己如何接收、詮釋,而不是來自那個人和那件事,當你願意承認這個事實,當你願意為自己的感受情緒和言行去負上完全的責任 ...... 這就是非常重要、非常有威力的一刻 ...... 為什麼?因為當你願意對自己負責任,這表示你已取回力量,你的快樂不再是依靠別人去給予、你的痛苦也不再需要別人去給你消除,你取回令自己快樂、令自己不再痛苦的力量!
親愛的,當我們說愛自己,就是去對自己負責任,不要把自己的不快樂和痛苦都歸咎於別人,不要推御給別人去承擔你快樂和痛苦與否的責任。當你不再怪罪別人、不再 focus 在別人如何令你受傷和痛苦,當你願意為自己的感受去承擔責任 ...... 此時,你才會把目光和關注重新投回自己這裡,把能量和心思重新投回自己這裡,唯有這樣,你才能真正有足夠的時間、空間和心力去看清楚自己、去認識自己、去關注自己的內心、去找回真正的自己。
當你能找回真正的自己,你才能愛自己呀!不然你愛的只是那個不真實的自己,那麼你到底愛了什麼呢?
放掉緊抓別人去問責的心態,對自己的一切負完全的責任,重新取回令自己快樂和幸福的力量!
加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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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課
1) 修練正面思維 ...... 練習 <蘇格拉底的對話>
當一件事情發生了,你生出一個對它的負面想法,那一刻你就問自己三個問題:
1. 我一定要這樣想嗎?
2. 我可以對它有其他正面想法嗎?
3. 既然有比較好的想法,我為何不那麼想?
2) 當你生出 "是別人令我不快樂"、"是別人令我痛苦"、"是別人把我的生活搞得糟透了" ... etc 這些念頭時,你就對自己說以下的話
1. 不是別人令我不快樂、不是別人令我痛苦、不是別人把我的生活搞得如此糟透
2. 是我自己令自己不快樂、是我自己令自己痛苦、是我自己把自己的生活搞得如此糟透
3. 我願意為自己的這些感受和境況負上完全的責任
4. 既然我有力量令自己不快樂、痛苦和把自己的生活搞得如些糟透,我也就有力量令自己快樂、不再痛苦和把自己的生活搞妥當
5. 我現在就付諸行動去實踐 (然後你真的去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