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仔仔媽咪~ 的帖子
其實我有聽過網上現場錄影, 林以諾牧師並非以自己很聖潔, 對方有罪, 而是人人都有罪, 同性戀是其中一種
一個牧師, 在宗教場合, 說這番話, 完全沒有不合宜的地方; 即使耶穌面對那妓女和有五個丈夫的女人, 也直接說她有罪, 只是她們願意承認, 故耶穌赦免了
不信的人, 並非不知道犯聖經上的罪, 不同犯法律上的罪; 而是不明白神恨惡罪, 但愛罪人的道理
在教會, 我們也曾遇見些明顯罪行的事, 但從未見過有弟兄姊妹以疏遠責罵"對付", 也沒有你一句我一句的情況, 多是交由牧者處理, 外人不作議論, 一旦論及該等的罪, 我們只以對事不對人的態度去討論罪這個問題....我們相信, 只有這樣, 他才會留在教會, 一切才有轉彎餘地
若怕不信的人聽到會反感, 於是便不說, 我們還算有實踐耶穌的囑咐嗎?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太:28:20)
犯不犯罪, 犯何種罪, 跟本與認不認識耶穌沒反比例的關係, 我的同性戀朋友, 是教徒呢,又如何? 明知故犯, 不願承認而已
今天, 我們已活在一個沒有絕對價值觀的世代, 什麼是對, 什麼是錯, 已沒有人願意聽, 願意想....更沒有人願意講了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