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如果有人唔肯俾, 又或者俾唔起會 ...
如果有人立心不良而該等人仕又有能力搜集大量授權票, 當進行業主大會時表決議案(如選擇顧問公司/承辦商)時, 如果在場所有業主加埋只有10%總業權份數, 但該數名立心不良人仕在管業處協助下搜集到的授權票多過10%總業權份數的話, 該數名立心不良人仕只要厚著面皮堅持使用手上的授權票, 無論在場所有業主怎樣選擇也不能左右大局, 該數名立心不良人仕已可以決定一切...
假若上面不幸的事發生了, 在大部份人不願意但在數名擁有大量授權票的立心不良人仕堅持超豪維修方案兼夾硬通過了的話, 你唔肯俾/你俾唔起就以一貫方法對付你---釘契....你的單位從此不能買賣直至你交出20萬同埋有關的行政及利息費用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