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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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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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7-27 17:5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kingsford2012 於 12-8-1 15:18 編輯

我想離婚,完全因爲先生性格問題,但我想要返兩個小朋友(一個幾個月,一個2嵗),有咩辦法?
距吳會同意離婚,但我已經忍無可忍,並且溝通過,距吳會改,有嚴重躁狂症,而且爲人已經冷漠到幾乎無人性。

如果我一氣之下帶埋BB走左先,之後再搞離婚得吳得?因爲我吳可以留低BB比距,半秒都捂可以。如果距吳同意,我係咪必須離開距兩年先得??在哩段期間,我可否帶住BB,如果將來爭管養權,會否失利?

求多多指教!不勝感激!

好多謝eade的意見,即係你個小朋友而加已經成10嵗啦?我就係擔心如果抱走bb,會否影響以後爭管養權?但依您所講,如果律師教,即係吳會有影響啦?係咪7嵗以下的小朋友,一般判比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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