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全職

跳至

首頁
1

尾頁
   0


大宅

積分: 2073


1#
發表於 09-8-1 01:36 |顯示全部帖子
我係放完產假第一日, 公司用裁員做借口炒我, 封信上寫明last day 係一個月後, 但因為未計好數, 佢話計好數先比我簽收封信.

過左幾日, 老細問我搵到野做未? 我話差不多, 跟住第二日佢就email 我話唔炒我, 話我搵到工叫我自己resign (其實係想唔賠比我).

我想問其實呢個case 我係咪已經正式被解僱呢? 解僱係咪一定要書面通知+簽收呢? 口頭通知算唔算呢?

煩死人喇! 唔該幫幫手解答我既問題吖!


大宅

積分: 2073


2#
發表於 09-8-2 03:48 |顯示全部帖子
係呀, 好狗呀!

我更係做過兩年喇! 明眼人一睇就知佢想唔賠啦!

佢仲reply 我話我無簽到封信, 所以大家無confirm! 佢唔炒我, 我可以繼續做! 不過要85折支薪, 因為公司推出減薪, 全體員工一齊減, 下月生效, 所以先取消炒我喎!
(真係多謝佢!)


大宅

積分: 2073


3#
發表於 09-8-3 00:01 |顯示全部帖子
每次諗到間公司咁樣, 真係唔想同佢做落去! 每日都有想死既感覺!

如果口頭通知都算的話, 更係要佢比一個月代通知金/遣散費啦!

我只係想走, 盡快走, 但又唔甘心貼錢走! 好煩! 好想cry!

http://hk.myblog.yahoo.com/g-a/article?mid=1042

[ 本帖最後由 ganda 於 09-8-3 01:22 編輯 ]


大宅

積分: 2073


4#
發表於 09-8-3 18:51 |顯示全部帖子
上左勞工處, 佢話到last day後7日如唔比足賠償的話就第8日上去開file, 到時再傾, 當然我到時可以再告佢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 再追欠薪!

法例無要求炒人要書面通知, 口頭都okay架! 所以唔係佢話炒又唔炒就得, 否則佢玩晒啦!

呢份工點都做唔落去, 我已經有後著, 但好唔甘心物都唔洗佢賠就走, 因為佢跟本無心同我和解, 一心只係唔想賠而逼我自己走 (我唔會中計架!)

呢D公司一定要受到punlish.


首頁
1

尾頁

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