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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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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4-29 00:41 |只看該作者
https://www.silentmajority.hk/articles/1012450

施梓山:「守法的市民不禁會問:為何審理黑暴案的眾多法官判詞和量刑明顯過分輕判,之後也都受到社會強烈非議,但為何這些受到批評的法官卻全部可以紋風不動,沒有被撤換的「特殊待遇」,個個至今仍然穩坐釣魚船當冇事發生?難道司法機關只聽黃絲黑暴支笛,對要求嚴懲暴徒的市民聲音卻置若罔聞?」

香港司法界政治取態先行,尤其是法官界大多偏黃,經常以不同「理由」輕判放生暴徒,早已為人垢病。

雖然法官也是人,也有人犯錯的時候,但批評或指責法官在香港不知何時好像變成了一個禁忌,一有什麼風吹草動,黃色政客和黃媒就會群起而攻之,祭出什麼「藐視法庭罪」喊打喊殺。

當許多黑暴因干犯嚴重罪行例如傷人、縱火等,警察辛辛苦苦捉到暴徒,上到法庭的結果大多變成了監一日都唔使坐,最多只是緩刑或做下「風流義工」的社服令,就當叫做給了社會一個「交代」,毫無阻嚇力。黑色暴力之所以在香港不斷作惡,越來越猖獗的一大原因正是因為偏黃司法的包庇。

難得司法機關還經常臉不紅地自吹自擂什麼「法官不偏不倚」,正常守法但深受黑暴蹂躪之苦的香港人聽在耳內,卻只得諷刺和苦笑。法官「不偏不倚」,但香港社會治安秩序卻每況愈下,這不是諷刺又是什麼?

最新的笑話是,區域法院首席法官因撐暴黃議員不滿上週五(24日)一位法官有關將軍澳非法連儂牆傷人案的裁決和判詞,而突然把該法官撤換,不准他審理原定週一(27日)開庭的另一宗反修例黑暴案。廣東話有句話叫「監粗」,司法機構高層順應黃絲壓力而採取的三日撤換法官的突兀做法,為大家完美地示範了什麼叫「監粗」。

被撤換的郭偉健法官究竟講了些什麼「大逆不道」的話,要落得被禁止審案的下場呢?原來只因幾句人話!「香港從去年六月起經已變成不安全的地方」、「香港百業蕭條、社會人心不安」......這些不是事實嗎?這些不是只想在香港安居樂業的市民心聲嗎?黑色暴力運動影響無數人的生計和社會秩序是百分百的事實,郭偉健法官在判詞講幾句就要被謫官,這種「法庭暴力」實在叫人非常吃驚,也非常心寒。

司法機關不是一年到晚同大家講法庭是「無謂無懼」的嗎?怎麼面對黃絲政客、黃媒、黑暴的無理詰責,才不過兩三日,主管區域法院的法官高層就跪低,順應「黃情」,採取這種羞辱式的臨場即時換法官?

突然切換法官這種事在香港可謂聞所未聞,被撤換的郭偉健法官只因在判詞中講了幾句不合暴徒心意的人話,結果立即慘被取消主理的案件。區院高層的這種監粗做法,當然令市民有合理理由相信郭官是因為譴責黑暴為香港帶來不安,而在區院受到人事排擠和羞辱。某程度上講,這是一齣政治凌駕司法的爛劇,是司法界內的一宗政治迫害。

守法的市民不禁會問:為何審理黑暴案的眾多法官判詞和量刑明顯過分輕判,之後也都受到社會強烈非議,但為何這些受到批評的法官卻全部可以紋風不動,沒有被撤換的「特殊待遇」,個個至今仍然穩坐釣魚船當冇事發生?難道司法機關只聽黃絲黑暴支笛,對要求嚴懲暴徒的市民聲音卻置若罔聞?

從前如果說香港有些法官以政治顏色來斷案是一種「謠傳」,這次區域法院發生的三日極速換法官膠劇,正好告訴大家司法界偏黃的無形之手無處不在。黑暴屢獲輕判放生根本事出有因,請那些撒換郭偉健法官的帶假髮人士,今後不要再拿「不偏不倚」的神主牌出來笑死人了!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遇到逆境,堅持,不要放棄。黑暗是可怕的,極難耐的.....但是,渡過了黑暗,不就是黎明了嗎 ?!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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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4-29 00:46 |只看該作者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 ... B%E6%8F%9B%E8%B5%B0

原審理反修例案 法官郭偉健突「被換走」

  (星島日報報道)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於上周五處理將軍澳「連儂牆」隧道判刑案件時,斥責示威者影響民生,行為與文革式極端主義及恐怖主義無異,認為若非社會有這種不尋常情況,案中被告不會犯案,該番言論掀起社會爭論。郭偉健昨午原定要在區院處理一宗涉及反修例的案件,但他突然「被換走」,把案件交由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親自處理。

  司法機構回覆查詢表示,「首席區域法院法官留意到最近社會上對郭偉健法官審理的某宗案件的判刑理由有爭議,所以現階段作出有關安排。」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郭官的判刑並沒有過輕、完全符合案例,以及有考慮整件案件背景及被告情況,而郭官所指出的量刑起點為六年,扣減被告認罪的三分一折扣及酌情扣減,判被告入獄四十五個月,並非過輕。至於法官有權在判刑時作出同情被告的評論。

  三十一歲的士司機曾偉龍,被控於去年十月十七至二十日,在香港與他人串謀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交替控罪則指被告於該同一時段在大埔露輝路近汀角路交界的公眾地方管有四十支汽油彈、三樽汽油和兩個曾被改裝打火機,意圖摧毀或損壞或屬他人的財產。

  根據案件列表顯示,聆訊原定由郭偉健法官審理,惟開庭前郭官臨時「被換走」,改由高官處理,及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至六月二十三日,以待被告等待法援申請結果。

  區域法院今天亦有多宗示威案件提訊,案件繼續由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審理。

  郭官於上周五判刑理由全文昨午被上載於司法機構的網頁。郭官在判案時怒斥示威活動導致香港「變得不安全」和「百業蕭條」,明白被告因經濟壓力下,一時情緒失控犯案,又形容被告因社會活動導致「滿身鮮血,奄奄一息」,他只是反常態地「發出一聲咆哮」,加上被告須照顧家人,認為量刑起點分別五年半及六年,鑑於坦白認罪,再酌情減刑,共判處被告入獄四十五個月。

  他形容示威者堵路、「私了」等行為是「醜惡罪行」,指「香港從去年六月起經已變成不安全的地方」。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遇到逆境,堅持,不要放棄。黑暗是可怕的,極難耐的.....但是,渡過了黑暗,不就是黎明了嗎 ?!


琥珀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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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3#
發表於 20-4-29 00:48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香港根本就係人治,由黃官治港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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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4-29 00:50 |只看該作者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 ... B%E6%8F%9B%E8%B5%B0

原審理反修例案 法官郭偉健突「被換走」

  (星島日報報道)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於上周五處理將軍澳「連儂牆」隧道判刑案件時,斥責示威者影響民生,行為與文革式極端主義及恐怖主義無異,認為若非社會有這種不尋常情況,案中被告不會犯案,該番言論掀起社會爭論。郭偉健昨午原定要在區院處理一宗涉及反修例的案件,但他突然「被換走」,把案件交由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親自處理。

  司法機構回覆查詢表示,「首席區域法院法官留意到最近社會上對郭偉健法官審理的某宗案件的判刑理由有爭議,所以現階段作出有關安排。」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郭官的判刑並沒有過輕、完全符合案例,以及有考慮整件案件背景及被告情況,而郭官所指出的量刑起點為六年,扣減被告認罪的三分一折扣及酌情扣減,判被告入獄四十五個月,並非過輕。至於法官有權在判刑時作出同情被告的評論。

  三十一歲的士司機曾偉龍,被控於去年十月十七至二十日,在香港與他人串謀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交替控罪則指被告於該同一時段在大埔露輝路近汀角路交界的公眾地方管有四十支汽油彈、三樽汽油和兩個曾被改裝打火機,意圖摧毀或損壞或屬他人的財產。

  根據案件列表顯示,聆訊原定由郭偉健法官審理,惟開庭前郭官臨時「被換走」,改由高官處理,及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至六月二十三日,以待被告等待法援申請結果。

  區域法院今天亦有多宗示威案件提訊,案件繼續由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審理。

  郭官於上周五判刑理由全文昨午被上載於司法機構的網頁。郭官在判案時怒斥示威活動導致香港「變得不安全」和「百業蕭條」,明白被告因經濟壓力下,一時情緒失控犯案,又形容被告因社會活動導致「滿身鮮血,奄奄一息」,他只是反常態地「發出一聲咆哮」,加上被告須照顧家人,認為量刑起點分別五年半及六年,鑑於坦白認罪,再酌情減刑,共判處被告入獄四十五個月。

  他形容示威者堵路、「私了」等行為是「醜惡罪行」,指「香港從去年六月起經已變成不安全的地方」。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遇到逆境,堅持,不要放棄。黑暗是可怕的,極難耐的.....但是,渡過了黑暗,不就是黎明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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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4-29 00:51 |只看該作者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 ... 0%e5%bd%b0%e9%a1%af

調走法官,公義沒有人所共見地彰顯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周審結去年將軍澳「連儂隧道」導遊持刀傷害反修例人士案件,後來有反對派對判詞有意見,又質疑判刑45個月太輕。原案主審法官郭偉健周一原要處理另一宗有關反修例的案件,但被區域法院首席法官調走了,原因是留意到社會上對郭偉健法官審理的某案件的判刑理由有爭議,所以作出有關安排。因為社會上對判決有意見,便要把法官調走,不能處理類似的案件,這個安排非常罕見。

先看看那案件的判刑情況,案件發生於2019年8月20日,51歲的導遊洪震,拿著兩把刀在將軍澳的「連儂隧道」內襲擊當時留守在隧道內兩女一男三名反修例人士。被告一度潛逃內地,其後返回香港自首。案件交區域法院審理,由郭偉健法官主審,在上星期宣布判刑,被告被控三項有意傷人罪,合共判刑45個月。當中第一項控罪最嚴重,判刑40個月,其餘兩項控罪各被判24個月,大部份刑期同期執行。

事件有三點可以講講。第一、判決的刑期是否合理。區域法院可以判決的刑期最長為7年,案中被告襲擊3人,有三項傷人控罪。主審郭偉健法官在判詞中詳列了各種類型傷人案的參考案例。郭官選擇在比較嚴重的「侯炳全案」的5年量刑起點,作為情節最嚴重的第一項控罪的參考, 兩案的受傷人都沒有遭到永久性身體傷殘,但本案中的其中受害者黃女士仍在接受心理創傷的治療,加上黃女士的肋骨至肺部受創,較侯炳全案略為嚴重,所以侯炳全案上再加半年(即5年半)作為量刑起點。

郭官判案的時候,已詳細參考了大量傷人案案例,也具體考慮了被告認罪,先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被告亦有悔意,又再略減一些刑期,便判了45個月的判刑。而這種刑期,對一名初犯者而言,不算輕判。

第二、有爭議的是郭官的評論。郭官在判詞內,加入了對反修例風波背景的評語,他形容被告其實是一名社會運動的不自願「被犧牲」者。被告被剝奪了工作權、生活權和生存權,「經已被這場社會運動弄至為滿身鮮血及奄奄一息的垂死者。」郭官表示,連續幾個月的反修例風波,影響了治安、交通以及經濟,很多人都受到傷害。郭官的評論的焦點是同理心,是希望示威者考慮他們的行動所造成的影響。

或許郭官沒有太突出講被告傷人的行為不可取,但法官在判案時對案件的相關背景作出評論,亦很平常。讀過法律的人都應該知道,英國著名法官丹寧勲爵(Lord Denning),就以評論多而聞名,而他的評論讓人對法律以至當時的社會問題作出反思,很多時都會被人引用。因此,郭官對案件的相關背景作出評論,並沒有什麼問題。

第三、法庭調走法官並不尋常。法庭有既定的程序,某案件判決之後,如果與訟的任何一方對刑期不滿,可以提出上訴。目前仍未知特區政府會否提出上訴,然而,連提出上訴的期限還未過去,政府也未表態,法庭卻因為反對派狂轟,突然運用行政手段調走法官,讓這位法官不能審理某一類的案件,如果原因是「社會上有爭議」,這理由很難站得住腳。因為法庭的判決十居其九富爭議性,不是甲方不滿意,就是乙方不滿意。法庭這樣處理,就會讓人懷疑,一、是受到反對派的政治壓力而作出調動;二是調動者同情施壓方的觀點,即所謂「偏黃」的觀點,那樣問題便更大了。

如果對法庭的判決有爭議,應該透過司法途徑去解決,反對派可要求政府覆核刑期。作為司法機構,應該更加清楚按既定程序辦事的原則。其實,此前有不少法官的判案,「藍絲」都認為法官有意偏袒示威者,但從未見過法庭有任何動作,例如調走涉事的法官。如今的安排,會予人法庭調走「藍官」而不會調走「黃官」的印象。在著名的R v Sussex Justices, ex parte McCarthy (1924)一案的判詞中說:「公義不但必須彰顯,其彰顯還須人所共見。」( Not only must Justice be done; it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done. )。司法機構今次調走法官的行為,公義並未看得見地彰顯。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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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4-29 01:09 |只看該作者
littlesister 發表於 20-4-29 00:48
香港根本就係人治,由黃官治港


黃官治港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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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4-29 01:14 |只看該作者
> 從前如果說香港有些法官以政治顏色來斷案是一種「謠傳」,這次區域法院發生的三日極速換法官膠劇,正好告訴大家司法界偏黃的無形之手無處不在。黑暴屢獲輕判放生根本事出有因...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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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4-29 01:16 |只看該作者
> 黑色暴力之所以在香港不斷作惡,越來越猖獗的一大原因正是因為偏黃司法的包庇。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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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4-29 02:02 |只看該作者
黃官禍港,暴亂不會停!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遇到逆境,堅持,不要放棄。黑暗是可怕的,極難耐的.....但是,渡過了黑暗,不就是黎明了嗎 ?!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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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4-29 06:08 |只看該作者
littlesister 發表於 20-4-29 00:48
香港根本就係人治,由黃官治港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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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4-29 07:0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好呀!狐狸終於露出尾巴,襲警判社會服務令,醉酒鬧事判罰款二百,社會大眾究有不同聲音,這些黃官沒有被調走


伯爵府

積分: 15245


12#
發表於 20-4-29 07:30 |只看該作者
太過份,咁樣向黃勢力低頭?淨係黃絲淨寫信去投訴?


大宅

積分: 3091


13#
發表於 20-4-29 08:07 |只看該作者
黃官冶港,香港好難有返身之日


大宅

積分: 2828


14#
發表於 20-4-29 08:23 |只看該作者
誰大誰惡誰正確,這個已無社會公義


男爵府

積分: 6676


15#
發表於 20-4-29 08:44 |只看該作者
不敢相信香港變成這個無法無天的地方!


侯爵府

積分: 22988


16#
發表於 20-4-29 09:19 |只看該作者
這是司法界的恥辱。

這是香港的恥辱。

黃官禍港,鐵証如山!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遇到逆境,堅持,不要放棄。黑暗是可怕的,極難耐的.....但是,渡過了黑暗,不就是黎明了嗎 ?!


子爵府

積分: 13419


17#
發表於 20-4-29 09:22 |只看該作者
sisilee321 發表於 20-4-29 07:30
太過份,咁樣向黃勢力低頭?淨係黃絲淨寫信去投訴?

你搞錯左,依家唔係向黃勢力低頭,係消除異己,令黃勢力獨大。


點評

hktwk    發表於 20-5-1 07:51


琥珀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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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BK Milk勳章


18#
發表於 20-4-29 09:25 |只看該作者
kamkong 發表於 20-4-29 07:04
好呀!狐狸終於露出尾巴,襲警判社會服務令,醉酒鬧事判罰款二百,社會大眾究有不同聲音,這些黃官沒有被調走
...

冇錯!正如二百蚊昵單,亂拋垃圾都千五啦!社會上大把聲音嘈...判罪過輕啦!又唔見呢D判罰過輕嘅官被詷!今次官都冇判輕都被詷!反映司法制度已死!黃官當道!而家仲比之前有政治背景嘅人做官!離曬大普!
若要人不知 唔好咁低B !  : P


大宅

積分: 4529


19#
發表於 20-4-29 09:2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我已寫電郵去港澳辦,表達不滿
有黃官守尾門,香港一定無運行


大宅

積分: 1745


20#
發表於 20-4-29 09:27 |只看該作者
太恐怖了, 香港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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