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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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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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5-1 12:55 |只看該作者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0215/s00001/1581747616139/19%E6%AD%B2%E9%9D%92%E5%B9%B4%E9%9B%A8%E5%82%98%E8%A5%B2%E8%AD%A6%E7%A8%B1%E7%84%A1%E6%82%94%E5%88%A4%E7%BD%B02000%E5%85%83-%E5%AE%98-%E7%9B%A3%E7%A6%81%E7%95%99%E7%95%80%E5%9A%B4%E9%87%8D%E6%A1%88%E4%BB%B6

2020-2-15

19歲青年雨傘襲警稱無悔判罰2000元 官:監禁留畀嚴重案件

去年7月14日沙田反修例示威,19歲青年涉在沙田中心附近街道以雨傘襲警,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今日(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被告在背景報告表示,願意承擔後果,但沒有後悔當日所為。裁判官表示,雖被告沒有悔意,但犯案情節輕微,「監禁留返畀嚴重案件」,判處被告罰款2000元。被告進入羈留室前向公眾席舉手示意,旁聽的人以掌聲回應。

被告賴雲龍(19歲)被控於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担杆莆街襲擊警長施培佳。辯方表示,被告至今還押逾100日,案情顯示他以雨傘襲警,雨傘並非「武器」,而是「工具」,警員沒有受嚴重傷害,望法庭輕判。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
表示,被告當日參與公眾活動,站在前線與警方對峙,或受群眾起哄影響,用傘襲擊警員,武力程度低,對方沒有受傷,被告目的明顯是挑釁警員。

高官考慮到被告年輕,坦白認罪,沒有再對警員作出侮辱行為,案情輕微,「監禁留返畀嚴重案件」,終判他罰款2000元。被告另涉機場暴動案須繼續還押,該案件將於3月26日在區域法院答辯。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遇到逆境,堅持,不要放棄。黑暗是可怕的,極難耐的.....但是,渡過了黑暗,不就是黎明了嗎 ?!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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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5-1 13:1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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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官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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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5-1 13:20 |只看該作者
圍港大校委案 馮敬恩李峰琦分別被判240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kFRZg6U9yY


2017-9-22
裁判官:衝擊港大校委會案不需阻嚇性刑罰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236830

【Now新聞台】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衝擊港大校委會案,兩人分別被判240小時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香港大學指尊重法庭的決定;律政司表示會研究判刑理據及主控官報告後,再決定是否跟進。

被判社會服務令的馮敬恩及李峰琦離開法院。馮敬恩因衝擊港大校委會,被裁定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三項罪成。

他的代表律師李柱銘在庭上讀出馮敬恩寫給法庭的信件,馮敬恩指曾反思行動是否真的推動港大進步,本來希望守護港大,卻出乎意料損害了港大,令他懊悔、遺憾,事件結果非他所願,並對港大校委會說句對不起。

辯方又呈上校長馬斐森、前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多名校委等求情信 。

至於另一名被告李峰琦,因當時阻礙校委紀文鳳離場,被判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成。

李柱銘讀出紀文鳳的求情信,指紀文鳳知道李峰琦真誠反省、非常後悔,她本人沒受到永久傷害,願意接受李峰琦道歉及原諒他。

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指,兩名被告沒有預謀地犯案,沒證據顯示當天的集會及示威是他們安排及策劃。而當日馮敬恩講「隊冧佢」,裁判官不認為馮敬恩是希望群眾對李國章作出嚴重傷害的行為,只是要求示威者阻止李國章離開。

至於李峰琦,裁判官認為阻礙救護人員向有需要人士提供救護服務,是加重刑責的因素,被告延遲了紀文鳳送往醫院接受治療的時間,但沒證據顯示紀文鳳,因此而受到不必要的傷害,或造成任何身體或精神上的損害。

他又指,二人身為學生會的主導成員,應該知道一舉一動受人注視,理應以身作則,可惜他們不但沒阻止示威者包圍校委,甚至主動參與,行為除令大學蒙羞,亦使公眾對大學生有負面看法,對香港所有大學生並不公平。

考慮到兩人無刑事紀錄,不認為二人的案情需要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而二人重犯機會低,又坦白承認犯罪行為,並向有關人士致歉,展示真誠悔意,判處馮敬恩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李峰琦則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宣判後又向二人表示,社會對大學生有期望,大學生身分不是光環而是緊箍咒,即使有些行為認為是對的,但若自以為是便可能喪失理智。一旦涉及暴力違法行為,即使認為是有理據或對的事,大眾只會聚焦在違法行為上,得不到公眾的接納及支持,希望二人將守法重要性宣揚,不枉身邊多人一直為二人奔波。

馮敬恩原定今年到台灣進修,因為案件把進修計劃推遲一年,先在香港完成社會服務令。李峰琦則承諾在可見的將來,不會再參與示威活動,日後會專注學業。

補充內容 (20-5-1 13:23):
不需阻嚇性刑罰 (戴眼鏡圖像是技術錯誤加上)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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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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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5-1 13:25 |只看該作者
黃官!完全冇阻嚇作用!判刑咁輕只會鼓勵D人犯法!

若要人不知 唔好咁低B !  : P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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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5-1 13:26 |只看該作者
狗官慘害香港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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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5-1 13:52 |只看該作者
呢D官有無話幾時退休㗎!?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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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5-1 15:42 |只看該作者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0911/347603.html

清水河 - 大公時評

一日兩判決,公正司法成笑話?

  咬斷手指與誤傷他人,哪一行為更惡劣?無期徒刑及三年監禁,哪項罪刑更嚴重?稍有辨識能力的人都可以分出輕重,但昨日兩宗案件,裁判官卻作出令人驚掉下巴的決定。

  港大應屆畢業生、22歲男子杜啟華,七月沙田暴亂當中咬斷警員手指,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等罪。儘管控方一再強調,控罪性質嚴重,要求維持宵禁令以免再犯。但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不僅批准保釋,同時剔除宵禁令,更減免每周到警署報到的次數。

  退休的獨居老人、65歲男子符柱標,日前因不滿「中學人鏈」高呼口號音量過大,疑情緒激動,混亂中傷及一名女教師,令其手指受傷,被控傷人罪。雖然辯方指出,正領取每個月3000元的綜援金,社署剛批出一筆金錢去治療牙齒,亦懷疑患有糖尿病,希望法庭予以有條件保釋。但裁判官卻以「案件性質嚴重」為由,駁回申請。

  這兩宗案件,孰輕孰重,其實不難分辨。更何況,杜某共有四項控罪,當中一項是涉及《侵害人身罪條例》的第17條,即「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俗稱蓄意傷人)」,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獨居老人符某雖然同屬《侵害人身罪條例》,但只是第19條的傷人罪,最高只判3年。不論所控罪名的數量還是罪名的嚴重程度,後者都無法和前者相比,但偏偏罪名重的,卻能享受更「優越」的待遇。

  如此判決,公正司法如何得到體現?公眾的疑問在於,在一些裁判官眼中,是否由於疑犯是年輕人,雖然參與了暴亂,但「出發點好」所以就可以輕判?而其他人不論罪名輕重,只要不是與政府警方對着幹,就可以任意重判?

  這些質疑絕非由今日開始,暴亂持續三個月以來,此類例子數不勝數。包圍中聯辦並污損國徽的疑犯可保釋,最終審判遙遙無期;但塗污美國駐港領事館,由抓到訴到審僅需三日。黃之鋒涉及參與包圍警總的煽惑罪,裁判官不僅給予保釋,更開恩任由其離境到台北及德國,繼續發表煽動性言論;昨日再有參與非法集會的疑犯,獲裁判官開恩可以離境到台灣;乃至於,四十四名犯有「暴動罪」重罪的疑犯,都可以「輕而易舉」地獲得保釋……

  如果公正司法無法得到體現,法治也就離淪亡不遠。早前民間發起「監察法官」的行動,尊貴的法官與裁判官,是時候接受市民的合理監察了。香港的法治絕不能毀在一些被政治立場左右的裁判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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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5-1 15:46 |只看該作者
https://www.thinkhk.com/article/2020-01/29/38982.html

2020-1-29

葛珮帆:香港應考慮成立「監察司法及量刑委員會」

反修例風波期間,社會大眾就法庭判決作出不少評論,亦就法官表現表達不少意見。對此,有法律界人士以「司法獨立」、「藐視法庭」為由譴責批評市民的做法。但言論自由面前人人平等,「法官不是神,並非不能批評」,若法官出現審判不公、行為不當,亦應受到監察及有相應罰則。

法官究竟能否被批評?在案件審判期間,批評法官有機會影響審判中的案件及被告,可能有藐視法庭之嫌,但當案件終審完畢,批評法官不僅是法治社會的言論自由,也可以對司法進行有效監督。英國哲學家和大法官培根曾說:「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幾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卻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因此,筆者認為法官的每一個判決對社會都影響深遠,如不是刻意地人身攻擊,市民大眾若認為法官判決不公道,當然可以批評,何罪之有?

事實上,西方國家批評法院判決和法官的「藐視法庭罪」,在實際司法運作中亦已過時。英國上議院法庭在1985年的一宗判例中表示中傷法院的藐視法庭罪「幾乎可以說是過時而應作廢的」(virtually obsolescent)。美國亦有法官稱,限制公眾對法官的批評,只會令公眾懷疑、抗拒和藐視法官,而非尊重法官。英美國家的法官可以被批評,香港的為什麼不可以。

但是,如何做到公正評論,確保批評是有理有據,一樣值得大家思考。根據陳弘毅教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理念、實施與解釋》一文中指出,就「公正評論」不對法院構成惡意中傷的原則在於只要有關意見是評論人自己真正持有的(而不是他自己也不相信的)和有事實根據的,便可發表評論,毋須因誹謗而要負民事責任。

此外,近年來世界各國的人們越來越關注量刑的平衡及公正性。例如英國量刑委員會(The Sentencing Council)於2010年組成,作為一個「負責對所有刑事犯罪制定量刑標準的機構」,其指導意見對各級法院法官的量刑具有約束力,除非指導意見與法律公正性相違背,否則各級法院法官「必須遵守」,而不是「考慮」指導意見。英國設立量刑委員會來指引法官量刑標準同樣對香港具有借鑒意義。

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2020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表示,量刑時將參照法庭,尤其是上訴法庭,訂立量刑指引,顧及懲罰、阻嚇、預防及更生等因素。對此,筆者建議香港可參考英國及其他普通法地區,設立由法律界及非法律界人士組成的「監察司法委員會」及「量刑委員會」,向法庭建議針對某類刑事案的量刑指引,增加法律本身的認受性及司法系統公眾參與度,從而真正做到審判公平公正,以保護法治這一香港的核心價值。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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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5-1 15:53 |只看該作者
2019-7-19
確立法官監察機制 挽救法治權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zo1jUs2b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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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5-1 16:05 |只看該作者
https://www.hkgpao.com/articles/1004058

2019-7-21

轟毛孟靜 梁家傑助長暴力
屈穎妍倡亂世用重典︰
犯咗法應先坐監才談溝通

「亂世用重典」!屈穎妍講得好!昨日在書展的新書發布會上,著名專欄作家屈穎妍眼見香港紛亂,忍不住暢談己見,直言香港患了「瘟疫」,更點名批評毛孟靜、梁家傑,拒與暴力割席,甚至為暴力張目!

嘆港患瘟疫 法治已死

香港不靖,暴徒胡作非為,屈穎妍坦言香港「法治已死」!屈穎妍直指出香港猶如患上「瘟疫」,如同電影情節,示威者甚像喪屍,只要你被咬一口,就會和他們一齊癲!之後,就點出反對派的毛孟靜、梁家傑,前者拒與暴力割席;後者為暴徒張目,就足證法治已死。

青年大學生就可橫行?

不少人在眾目睽睽下犯法,卻無人理會,最多不過是驅趕而已。之後,屈穎妍反問是否年輕人、大學生就可以橫行無忌︰「如果一個18歲的年輕人入了黑社會,佢犯法打家劫舍,佢係咪要拉?」同理,既然如此,衝擊立法會、追打警察的年輕人卻可以逍遙?及後,屈穎妍又嘲諷謂普通市民不要犯法,除非你戴上口罩、身穿黑衣服,並且舉起寫上「不撤不散」的標語,這就無人敢拘捕你!

在此情況下,屈穎妍認為亂世就應用重典,單說溝通是沒有意思,她表示犯法者需先承擔罪責,坐監服刑後才可談溝通,否則亂世之下藥可無靈!

「違法達義」荼毒青少,不少人因而走火入魔,自以為英雄而四出挑戰法律底線。有法不依,姑息縱容,結果釀成今日亂局,所謂「和平」的遊行陸續有來,究竟香港可否重回正軌?還看當局治亂世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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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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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節2025勳章 母親節2025勳章 2025勳章 2025勳章蛇年勳章 2024年龍年勳章 2023年兔年勳章 虎到金來勳章 2021可愛聖誕B勳章 牛年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15週年勳章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畀面勳章 BK Milk勳章 開心吸收勳章


11#
發表於 20-5-1 21:34 |只看該作者
髮官?法瘟就真!


大宅

積分: 1995


12#
發表於 20-5-1 21:44 |只看該作者
犯案工具系雨傘
攻擊對方受傷輕微
“用傘襲擊警員,武力程度低,對方沒有受傷,被告目的明顯是挑釁警員。”警察身手不凡所以無受傷,警匪槍戰都未必會受傷,難度劫匪開槍都係挑釁警員?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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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5-1 22:06 |只看該作者
得啦,襲警都只係$2000,咁以後晌街見到有人打架,唔係好傷都唔好報警,警察拉人落案,人工都唔止$2000啦,浪費警力呀 暴力發洩,在黃官眼中,一啲問題都冇,唔知如果攞把遮掟個官,係咪都係放低$2000就得呢?


珍珠宮

積分: 40284

2024年龍年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BK Milk勳章


14#
發表於 20-5-1 22:18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都話假髮守尾門吖


侯爵府

積分: 22989


15#
發表於 20-5-1 23:38 |只看該作者

owen2012 發表於 20-5-1 22:06

得啦,襲警都只係$2000,咁以後晌街見到有人打架,唔係好傷都唔好報警,警察拉人落案,人工都唔止$2000啦,浪費警力呀 暴力發洩,在黃官眼中,一啲問題都冇,唔知如果攞把遮掟個官,係咪都係放低$2000就得呢?





尋找「閃光點」,努力不懈,堅毅不屈,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是,有準備不一定能找緊機會,因為....命運就是這樣的敲門。要找緊機會,就要戰勝自己和戰勝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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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積分: 28324


16#
發表於 20-5-2 01:22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我哋可以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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