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營我嘅婚姻關係裏邊我應用嘅包容同理解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26-1-9 07:4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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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嘅包容係要我自己磨練恆久嘅忍耐:「愛係恆久嘅忍耐,又有恩慈;愛係唔嫉妒唔自誇;無求自己嘅益處;愛係唔生嫉妒;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呢個係我讀到聖經哥林多前書13章四至八節嘅理解。包容:需要恆久嘅忍耐;
理解:懂得如何consent; 理解並實踐「同意」嘅原則,呢個不僅是口頭上講話「好」或「可以」,更強調自願、知情、明確、可撤銷; 尤其係經營夫妻呢個親密關係嘅敏感領域;表示未經同意就行動就是侵犯。核心在於尊重他人意願,確保所有行動都建立在清晰、無壓力的「許可」之上。例如:進入私人空間等都需要得到對方許可;
弘一大師(李叔同)的「不干涉(或不參與)因果與自由」:
我經營我的夫妻關係按著我對這句話的理解:「尊重他人選擇」體現在不干涉他人因果、不輕易介入他人人生選擇,承認每個人有自己的功課與局限,以慈悲心尊重其命運與自由,這與「Consent(同意)」精神契合,即不強加干預,給予空間,讓個體自主負責,其核心在於慈悲、不執著和尊重生命獨立性。
懂得 consent,就懂得尊重自己和他人界限,確保所有互動都係建立喺相互理解和尊重嘅基礎上,而唔係理所當然或強制性的,呢個係我用嚟建立我嘅健康婚姻關係嘅重要。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