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tory1 發表於 26-1-18 08:47 
因為我身邊有出現不止一個例子,原生子女到再婚中期已不被重視….連同住也沒份、代養更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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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呢個主題暫時冇乜人回覆有點冷清,我就再次離題交流,或者焦點喺重組家庭方面嘅 家用 為題材吧;
就呢個重組家庭嘅際遇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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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睇到你嘅所見所聞分享,深感悲哀,不期然諗起一個形容詞:「遇人不淑」啊!;
「遇人不淑」 網上查到的意思:是遇到品行不好、不賢明的人,多用於形容女子嫁給了不好的丈夫,或是遇到不好的合作夥伴。 ;
當然我唔選擇用 好與唔好嘅人 來形容,好似有啲絕對判斷語氣咁;
但同時我又唔知道點可以用一個簡潔嘅形容詞表達關鍵嘅概念;
於是我將呢一個「淑」字用咁嘅意思嚟取替:現今男女平等嘅世代亦都有指男人娶咗唔夠小朋友用嘅母親吧!
我同我先生嘅前妻喺呢一種嘅際遇方面屬於比較好運:因為我先生就係一個「淑」人;
樓上說的那種故事,從來沒有發生在 我先生和她前妻,她的第一任丈夫,我和我前夫,還有我們5個成人所生的孩子們身上;
啊,後來他前妻的第一任丈夫又再婚娶了第二任妻子,好像她一直沒有孩子;
回主題交流 我講講我先生同佢前妻嘅婚姻生活中 家用 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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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嘅前妻係再婚嫁俾我先生嘅,她與第一位丈夫的一對原生子女 法庭判咗對仔女一半日子同佢哋嘅親生父親住,一半日子同親生母親(同埋我先生)住,直到他們拿到成人身分證 在法律上該為自己的經濟生活負責任為止;
我先生和他前妻是雙職家庭(我先生比他前妻收入多幾倍,而且離婚的時候有分一半給前妻);
所以如此計算,對仔女喺我先生屋企住嘅所有家用衣食住行包括旅行洗費 我先生全包;
我先生會帶埋嗰對仔女返去我先生嘅 祖家見父母兄弟姊妹親友,當然帶埋佢前妻啦,佢哋屋企人上上下下都認嗰對仔女如同我先生親生嘅一樣無分彼此;
對仔女讀大學要有部車,我先生又買部車俾佢哋揸;
大學學費都係我先生俾;
那對子女直到畢業後在外地找到工作才自願性的搬離 自立門戶,經濟獨立;
那對子女從小學開始,我先生和他的前妻就生多了一個與我先生有血緣的兒子;
他們一家5口 出入平安,無分彼此;
每一週我先生當起了他前妻不願做的事,就是把那對子女接送到他前妻的第一任丈夫那裡,對她前夫報告孩子的事情,例如吃什麼、喝什麼、做了什麼活動、有沒有被老師邀請見家長等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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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