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pyjess 於 12-6-24 00:55 編輯
第二大忌: 教訓時, 其他人直接或間接干涉
對於管教, 全家人, 包括工人必須要有一致的做法
若果你開車, 有時衝燈會被罰, 有時不會, 有時罰得重, 有時罰得輕; 你會感到憂慮嗎? 會知道衝燈是不是可接受的行為嗎?
管教也一樣, 爸爸媽媽(祖父母,若同住)和姐姐都要一致態度, 一致"法規", 不能一個說好, 一個說不許; 若大人之間有異議, 一方面先要傾清楚大家立場和看法, 另一方面, 若有未遇過的情況, 要以第一個下的指令為依歸, 若其中一方不知已有第一個指令, 要跟孩子道歉, 然後跟從第一個指令
例如孩子想吃雪糕, 你已準她吃 (第一指令); 她跟爸爸說, 爸爸說不許, 孩子一定會說:媽媽說可以的", 爸爸便要問媽媽是否已準她吃, 問明後, 要對孩子說對不起, 不知媽媽已答應, 並許她可以去吃雪糕
而孩子犯規時, 其中一位家長管教, 其他人一律不得干涉, 干涉的意思包括: 反對管教人的說話(真的要反對也要之後”閉門會議”, 不得讓孩子知你們有異意), 不能在教訓孩子時, 抱/庇護她
若有家長不忍心孩子受責, 必須第一時間離開現場, 直至孩子道歉才能現身
這種一致若非嚴格執行, 孩子很容易無意間離間了大人, 甚至夫婦間因管教孩子而出現分歧, 甚至離婚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