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joechan 發表於 19-3-15 09:44 
正要踏上呢條路,請問這個pattern的生活,你們仍work 嗎?咁樣,大家回到家其實也不開心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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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好視乎二人過去的相處歷史。
我先生為左個仔要爸有爸,叫媽有媽,選擇與他前妻同屋住。
我先生係好相處之人。離婚前與離婚後的相處方式依然沒變。
到個仔讀大學後,我先生至搬來同我住。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