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涉向十多名家長,當中包括有兒童心理學博士銜頭的媽媽, 林向他們收取2萬至20萬元賄款,安排該些家長的子女插隊入學,有孩子更打尖超過200人,涉及賄款約110萬。林及十多名涉行賄的人士被廉署起訴。林早前認罪,另14人,包括13名家長及一名商人,否認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13罪。案件早前經審訊後,昨(24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裁決,暫委法官陳慧敏相信林的證供,及她利用幼稚園收生系統的漏洞,自行為涉案家長的子女插隊安排學位,裁定不認罪的14人全部罪成。
辯方求情指本案是「難為天下父母心」,惟陳官反問行賄是否正確的方法,表明賄賂罪要判阻嚇刑罰,監禁無可避免,全部被告還押至3月31日判刑。
以為可以贏在起跑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