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choyki 於 23-8-8 15:19 編輯
makm 發表於 23-7-29 10:28 
「未夠60歲也可申請:銀債只供年滿60歲或以上長者認購,即使長者於今年底才60歲,仍可認購今次第8批銀債,因金管局指凡是1964年或之前出生者也合資格,
應是:
「未夠59歲也可申請:銀債只供明年底年滿60歲或以上長者認購,即使長者於今年底才59歲,仍可認購今次第8批銀債,因金管局指凡是1964年或之前出生者也合資格,
或
「未夠60歲也可申請:銀債只供年滿60歲或以上長者認購,即使長者於今年底才60歲,仍可認購今次第8批銀債,因金管局指凡是1964年或之前出生者也合資格,
「未夠59歲也可申請:銀債只供明年底年滿60歲或以上長者認購,即使長者於明年底才60歲,仍可認購今次第8批銀債,因金管局指凡是1964年或之前出生者也合資格,
嚴格來說,是否可算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因為
1.「銀債只供年滿60歲或以上長者認購」此句應為「銀債只供明年底年滿60歲或以上長者認購」,漏了「明年底」;
2.「即使長者於今年底才60歲」應為「即使長者於今年底才59歲」或「即使長者於明年底才60歲」。
我係 XX 牌月供股票系統嘅代理。 講笑。 不是。
有人肯月供股票才需要月供股票系統,有月供股票系統才可讓人月供股票。
呢個係有雞先定有蛋先嘅問題。券商話有蛋先,代理話有雞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