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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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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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4-11-5 04:06 |只看該作者
用選舉人票,而非總票數來決定誰做總統已經夠頭痕,
咁仲唔止,原來選舉人係係可以倒戈的,代價只是罰款!
這樣,選舉結果又增變數。
在歷屆總統選舉中,這種情況已經出現了165次!
最近那一次是2016年,在科羅拉多州的選舉人票就由本來投給希拉莉的,轉為投給侵侵。
...
獲選總統最少要獲得一半的選舉人票,即是270票。

一個極端的情境:
如果有部份選舉人倒戈,轉投兩黨以外的其他參選者,
有可能沒有人達到270票,那就要交給眾議院議員投票決定誰是總統。

一個漏洞百出的選舉基製,為什麼還要維持下去呢?
原因有很多。不過,越多漏洞越多空子可鑽,
則代表有“力量”和“權勢”的人,操控的機會大增。

以下鄭國鈞博士的視頻,講解得很詳盡。

https://youtu.be/8W3OUhNVVr8?si=d_sQ91ei0N0b_W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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