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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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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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0-11 14:02 |只看該作者

姐姐剛做滿一年,明年9月會完成第一份約。她提出想明年(2021年) 5月回鄉兩星期14天。

我想請問:
1.因2021 年5月未完約而提早請假回鄉, 除有7日是年假外,其餘是否無薪假計算? 公式如何計算?
2. 2021年5月的機票費用和膳食費用是否姐姐自費?(因佢未完第一份約提早請假。) 僱主有沒有責任替她安排?
3. 當2021年9月完約時,僱主本應提供給工人回原居地的機票是否可以折現給現金, 當為給她5月兩程的機票?另外,是否一定需要買機票給工人?或可以現金代替機票?
4. 出入境問題:假若工人2021年5月已回鄉一次, 2021年9月完成合約時需再出境嗎? 或申請延期一年內必需再出境? 另外, 出境是否必需回原居地? 或可到澳門來回香港辦理?


謝謝解答!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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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0-12 06:0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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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


寶石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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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節2025勳章 2025勳章蛇年勳章 2023年兔年勳章


3#
發表於 20-11-9 15:10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1. 7日有薪大假 7日無薪假
2. 機票工人自費
3&4. 回鄉假不能提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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