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最最當初,樓本朋友兩公婆唔識計數啫。
既然層樓係租開畀人有兩萬幾租,照計係照收租囉,而自己兩公婆去買多層樓囉,點都係自己名下嘛,而應該坦白同99商量下,陳述利害嘛。
當初,作為仔既就應問明之後既各種條件啦,當時唔問清楚佢自己爸媽想點?
而62、99而家都唔算有咩著數左喎,本身佢地收開2萬幾架嘛,而家只連家用收返18000咋喎,佢地收少一截喎,仲算過份?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