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清官難審家庭事!
樓主其實沒有全對, 但也不是全錯!
根據你的描述, 你爸爸是有精神病的. 一個病人所做的事, 你不能完全怪他. 因為某程度上, 他可能是不可以自控的. 所以法例上, 精神病人殺人也可以獲判無罪, 就是這個道理! 雖然你爸爸有看醫生, 不過, 藥物只可暫緩他的病情, 但你也不可要求他與常人無異. 就如很多精神病患者所造成的血案, 他們都是有醫生或社工跟進的, 只是案發時沒有吃藥, 又或者受某些因素刺激所致. 所以你怪責爸爸的同時, 更應該憐憫他有這麼的一個病!
至於你們三母女要離開爸爸, 為了自保, 這也是無可厚非的, 因為精神病人就像一個炸彈, 隨時有爆炸的可能, 離開他可以避免正面衝突甚或慘案的發生. 另外, 精神病人一般精神也會十分緊張的, 他們對事物會特別敏感, 及容易產生暴躁脾氣, 故長期與他們一起生活, 一定會感受到巨大的壓力, 意志力薄弱者, 容易被引致情緒失控或崩潰.
如為了離開, 而你爸媽須辦理離婚是唯一的出路的話, 這也沒辦法, 否則可先搬到親友家, 或租地方暫住, 看情況才再作打算. 不過, 還是那一句, 你爸爸是病人, 你不應只看他的表現或表面而怨恨他, 他借故開你們的門, 其實可能是他不捨得你們搬走, 只不過, 限於男人的自尊, 說不出口而已. 男人跟女人最大分別, 就是男人凡事不喜歡求助別人, 特別是女性! 所以心裡經常積壓一大堆問題, 無法解決或宣洩, 久而久之, 便會屈出病來. 建議你將來就算搬出了, 也不應把爸爸當作陌路人, 相反, 應關心他多一些, 盡量找社工跟進他的情況, 否則他將來有事, 你或許會後悔今天對他的冷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