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大蟹 的帖子
http://www.eoc.org.hk/eoc/graphicsfolder/showcontent.aspx?content=pregnancy%20discrimination
僱傭範疇的懷孕歧視根據《性別歧視條例》,若任何香港機構的僱主基於婦女懷孕而使她受到不利或被解僱,即屬違法。條例對各類僱用方式(包括合約工作)都加以保障。
若受到懷孕歧視,應如何應付﹖- 記下所發生的事情
- 保留醫生證明書
- 向你的僱主或服務提供者表達意見
- 繼續盡心工作,並記錄工作情況
- 比對公司對其他女性員工的待遇
- 與你的僱主或服務提供者尋求解決方法
- 向平機會提出投訴,以進行調查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