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 | 僱 員 在 甚 麼 情 況 下 可 享 有 疾 病 津 貼? |
答2. | 如 屬 以 下 情 況, 僱 主 該 支 付 疾 病 津 貼 給 僱 員: a. 僱 員 已 累 積 了 所 放 取 有 薪 病 假 日 的 數 目; b. 所 放 取 的 病 假 不 少 於 連 續 四 天; 以 及 c. 僱 員 能 夠 出 示 適 當 的 醫 生 證 明 書。 |
問3. | 怎 樣 計 算 疾 病 津 貼? |
答3. | 每 日 疾 病 津 貼 相 等 於 僱 員 在 該 病 假 日 前 1 2 個 月 內 所 賺 取 的 每 日 平 均 工 資 的 五 分 之 四。 在 計 算 每 日 平 均 工 資 時,僱 主 須 剔 除 (i) 未 有 付 給 僱 員 工 資 或 全 部 工 資 的期 間,包 括 休 息 日、法 定 假 日、年 假、病 假、產 假、工 傷 病 假 或 在 其 同 意 下放 取 的 假 期,以 及 沒 有 向 僱 員 提 供 工 作 的 任 何 正 常 工 作 日;連 同 (ii) 就 該期 間 已 支 付 的 款 項。 |
問4. | 僱 主 可 否 解 僱 正 在 放 取 有 薪 病 假 的 僱 員? |
答4. | 不 可 以, 但 因 僱 員 犯 嚴 重 過 失 而 將 其 即 時 解 僱 則 除 外。 除 此 之 外, 僱 主 解 僱 正 在 放 取 有 薪 病 假 的 僱 員 即 屬 違 法, 可 被 檢 控, 一 經 定 罪, 可 處 罰 款 港 幣 十 萬 元。 僱 主 並 須 向 僱 員 支 付: a. 解 僱 代 通 知 金; b. 另 加 一 筆 相 等 於7 天 工 資 的 賠 償 款 項; 以 及 c. 僱 員 應 得 的 任 何 疾 病 津 貼。 扣完哂病假, 就 No pay leave! 到時你同事會返工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