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unglmGG 發表於 17-6-16 06:20
是不是以下這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20623/16452385
成立一個遺產信託,李紹基指出,一般客戶會分兩個階段進行,首先於生前設立一個「備用信託」,條款寫入遺囑( Will)所述的遺產和人壽保單等資產;遺產信託於客戶過身後才會啟動,將資產正式注入。這種做法的好處是成立人於生前能更靈活調動資產,而信託將於啟動後才開始收取管理年費,亦可節省成本,設立備用信託一般僅需約1萬元。若僅涉及存款和保單等簡單資產,信託最快一至兩周已能訂立,主要視乎物業、公司股權等較複雜資產,轉名手續耗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