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其他3名同樣由王照顧的子女,完全健康正常。據跟進她一家的社工觀察,王對3子女愛護有加,照顧得無微不至,3人的健康、成績及品行均良好,一家人關係親密,對比起林林的待遇可謂天壤之別。至於凌則一向對林林不聞不問,曾供稱:「佢(林林)唔黐我,我冇乜理佢。」案發後警方進行DNA鑑證,發現林林並非凌親生。據悉凌在案件開審前數周已獲告知實情,惟凌「冇乜反應」。
王在庭上多次被盤問下,終承認林林生父另有其人,但堅稱不知生父是誰。有參與調查本案的警員指王確為林林生母,推測王「可能好憎林林個生父,亦可能只係偏心」。
兩被告無林林照片但凡虐兒案件,總會找到一兩張受害兒童的生活照,惟警方搜查男女被告寓所後,沒發現林林的照片。林林僅餘在世的影像,或許只得幼稚園教師替她拍攝的上課情形,及警方拍下她在醫院的病況。
無證據指如何被虐究竟這兩個半月間發生了甚麼事,令林林變化如此大?除了王及同住的孖女和孻仔外,其間沒人見過林林,她猶如人間蒸發,亦沒有目擊證人或直接證據指出林林如何被虐待。
孖女起初落口供時配合王的說法,指林林天生殘障。及後孖女向警招認是父母教她們作供,大孖更坦承因林林表現異常,曾與王用藤條打她作小懲大誡。根據孖女與王的短訊,她們會稱林林作「死鬼」,可見孖女也不喜歡這個同母異父的妹妹。據悉,有人聲稱林林被打後沒受傷,卻自此不肯進食,身體狀況漸差,「因為餓咗一排,已經去到唔係唔想食,係直情冇能力再食嘅地步」。王本欲帶她返內地求醫,詎料她終捱不住,心跳停頓,不得不送院。
2015年7月18日晚,王抱林林到急症室求醫,當時林林面色灰白,已無知覺或呼吸脈搏,有護士見狀大叫「做乜抬條屍入嚟」。警方推斷林林入院前可能已呈半昏迷狀態達數周之久,因難以餵食及未有求醫,導致營養不良及長滿壓瘡。
受害女童林林,洋名Suki,原名王澤榮,後改名王梓淇,之後再改名凌潤林。生於2008年的她,今年已10歲,但過去3年一直昏迷,生命停頓在7歲那年,就像睡公主,只是無論如何也喚不醒。從呈堂照片可見,林林由原本活潑可愛、健康正常的幼稚園小女生,變成瘦骨嶙峋、皮膚潰爛至見骨的殘弱病人,令人慘不忍睹。
林林的厄運,始於其生母、現年42歲的女被告王榮汶於2014年11月將她帶來香港。追溯至2006年,在內地任職教師的王,跟比她年長10歲的港人男被告凌耀忠結婚,兩年後誕下林林,翌年再生子澤東。王另跟前夫有一對孖女,比林林年長8歲,一個跟生父姓鄭,一個跟她姓王。
內地官方文件顯示,林林在汕尾足月出世,健康沒大問題。凌於林林出世時並無陪伴在側,事隔多月才探望,之後亦僅每年回鄉一次,且不會過夜。王則將林林交內地年邁母親及保母照顧。2012年底,王跟孖女與林林兩姊弟共5人成功申請單程證,來港與凌團聚。當時4歲多的林林一度隨行來港,但迅即被王帶返內地,交回外婆及保母繼續照顧。
直至兩年後的11月,王終帶林林來港定居,並安排她入讀幼稚園。面試的副校長指林林「都幾叻、反應都幾快」,班主任亦指她各方面發展均達標。根據課堂照片,林林表現跟一般小朋友無異,專心做勞作,在心形卡上寫下「媽媽爸爸我愛你」,字體端正。後來林林開始經常缺席,有指是因王怕耽誤送幼子上學,寧棄林林不顧。2015年2月,班主任看見林林上學時一拐一拐。同年4月28日,班主任再次發現林林受傷並抗拒擁抱,「好似好痛」,遂向王查問。從那天起,林林再沒上學,直至兩個半月後被送院才再次露面。
王榮汶其後懷孕,理應望丈夫多伴身邊,但她說身體不適,叫凌毋須回鄉。至林林○八年二月出生,凌竟要在林林幾個月大才回鄉探望。婚後凌申請一家妻小來港定居,包括兩名非親生女兒。至單程證批出,他帶着妻子、孖女,以及自己的一對子女,一行六人來港,隨即替他們辦理申請綜援及入學等手續。後來王將林林帶回內地,留她獨自一人跟外婆生活,凌不聞不問。
據凌的胞姊所述,一二年十二月有一天,她帶媽媽到荃灣飲茶,凌突然帶同王及最小的兒子出現,跟媽媽說已給她娶了新抱生了孫兒。惟夫婦同住的日子不夠半年,便因「婆媳不和」問題分居。凌老太由長女攙扶,於昨晚約九時返回青衣寓所時接受本報記者訪問,她直斥王是惡新抱,指王曾聲言「要放火燒佢間屋」,令她十分害怕,老太坦言若兒子被判監是十分無辜,因他在庭上說謊是受王唆擺。
凌姊亦指,在庭上始知林林並非弟弟的親生女,認為王一直滿口謊言,與凌結婚亦存有目的,王更曾以「攬住個仔一齊死」及對其母不利作要挾,迫令凌就範,始令他身陷囹圄邊緣,慨嘆中港婚姻是「靠唔住」。凌王二人在事發後已離婚,兩人雖然夫妻一場,但在庭上就互相指摘、互數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