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19-7-12 07:34 編輯
其實只要政府同我地既祖國傾下,要求祖國加返個「行政指令」,响每日批150
個額度,加入申請者必需提交資產証明,並要與團聚者作出3~5年(甚至7年)
既經濟支持、住居保証,同埋要申報犯罪、健康紀錄,咁至符合申請資格。
若果係咁做,相信每日150人黎港,數目必大大減少,「150」必名存實亡。
咁做,福利亦唔怕被人掠奪喇。
若政府愛香港,理應咁做,若祖國愛香港,亦應咁做。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