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9-11-21 02:14 編輯
MON1223 發表於 19-11-17 03:23
你地覺得/試過最過份係點呢?
結婚頭一年,朋友的哥嫂有需要來我和前夫家暫住幾天,我前夫一句「no」,我只好順佢意思。
我從來未遇過家裡人唔幫人之事。
我失去了自己的自由,按照我前夫的待人接物處理方式,佢得罪曬我的親友。他心地是好的。只是無能力做好人情世故的好事。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