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圖書館目錄
2.讀者記錄查詢
3.圖書館資料預約
4.網上及電話續借服務
5.圖書館流動應用程式服務(「我的圖書館」)
6.電子資源(包括電子書及線上資料庫) [館藏推介]/ [增強健康小貼士]
7. 十五分鐘的約會 - 網上閱讀活動
讀者的外借圖書館資料已到期,但因有其他讀者預約或已到達續借次數的上限而無法續借,但又無法透過任何途徑歸還圖書館資料,讀者應如何處理?圖書館會否豁免因此而衍生的逾期罰款?
在各公共圖書館、流動圖書館、自助圖書站、還書箱(包括設在三個主要港鐵轉車站的還書箱)等設施暫停服務期間(2020年1月29日至3月2日),圖書館並不會計算逾期歸還罰款。圖書館電腦系統亦暫時提高了續借次數的上限,如外借資料沒有被其他讀者預約,讀者可以為已過期或未過期的外借資料繼續進行續借,直至圖書館設施恢復提供服務。
公共圖書館在暫停服務期間不會計算逾期歸還罰款,為何仍發出逾期通知書,催促讀者歸還外借圖書館資料及繳交逾期罰款?
圖書館電腦系統會按讀者的借閱記錄而自動發出逾期通知書。然而我們在圖書館設施暫停開放期間(2020年1月29日至3月2日),不會計算逾期歸還罰款。
讀者未能在圖書館暫停服務期間領取已預約的圖書館資料,應如何處理?
在圖書館暫停服務期間,圖書館系統會延長領取預約資料的限期。讀者可登入網上帳戶或透過「我的圖書館」流動應用程式,查閱更新後的領取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