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20-9-30 08:30 編輯
Fishma007 發表於 20-9-30 07:52
Thanks for your sharing!
其實內心真的很糾結!
我們的關係未深入到大家認定對方是對象
我嘗試以我的個人經歷,體驗,來與你有同理心。
我前夫給我受的,我能感受你現任丈夫給你受的,也能感受樓主的老公給她受的。這種互動關係並沒有誰對誰錯,只是錯配而已。
那離婚男人的前度婚姻,我能從我現任先生的前度婚姻關係理解到。我先生說 好似入了地雷陣,不知為何踩應了地雷而被炸到焦炭。與她共事,他的壓力日益增多,情緒病爆發。
我先生早已向前妻講好離婚,為共同管養大家有份有責任的兒子而繼續同屋住。等兒子上大學,不再需要爸有爸,要媽得媽的 同屋住條件時候才搬走,分居。他們的離婚調解過程很和諧。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