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10/2 係以上公司揀中工人及簽埋合約,並同他們講要 20/4 左右嚟到香港,佢哋話無問題,仲話有機會 4 月中到。佢哋係 9-10/3 通知話工人個入境處 number 出咗,但佢因為同老公係 training centre 噪交及打交,比警察拉咗,唔知要搞幾耐,問我等唔等,如唔等要出去再揀過工人。我梗係選擇唔等 la,點知要等幾耐㗎 (而家諗諗吓,都唔知係咪佢哋欺騙我哋僱主嘅手法)。於是我係 13/3 再上去揀,當時真的揀唔落手,但我老公最後都揀咗個話係新加坡做過嘅工人,而我再三問佢哋呢個工人幾時到,佢哋話因為我之前果個出咗 number 嚟唔到,通知返入境處會快 d 有,約 6 個星期,仲同我講話最遲 5 月頭左右到香港。
點知到咗 5 月頭,我打電話去問個工人幾時到,佢哋居然話唔知,唔到佢哋控制,逼唔到印尼果邊,仲推卸責任話 5 月頭嚟到果個係指第一果個 (即同老公係 training centre 噪交及打交果個),唔係而家我請果個,仲話一有聲氣會比電話我,但從來都係我打電話去先知最新情況 (如出咗入境處 number 及後期出咗 visa number 等),佢哋完全無責任,我問佢哋有無工人可以比住我用住先,佢哋話無,跟住就算。都唔諗吓我哋打公仔,請假難,如有人睇都唔使請工人 la。
最後,於尋日嚟到 la,點知英文又唔係好識,中文又唔掂,煮嘢麻麻。真係比呢間公司玩死,如果可以的話,真係想不求人,自己湊番,唔使受僱傭公司同 d 工人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