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係大學站見到呀, 上次係十幾人, 出動埋貨VAN架, 因為我出呢買少少野唔記得帶電話, 無影佢地相, 不過大家如果影相要小心, 果D人個樣好惡架! 同埋海關上星期回覆左我話會跟進, 仲比埋電話如再有其他消息或舉報! 一見到就可以直接向海關舉報, 唔水有相都可以架!
敬啟者:
檔案編號: A12029600
多謝你9月26日的轉介電郵,提供有關懷疑水貨活動的資料。
根據香港法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第18條,輸入或輸出任何未列艙單貨物,即屬違法。按照該條法例的釋義,貨物並不包括船隻、飛機或車輛上乘客所攜帶而輸入或輸出的物品。一般而言,旅客攜帶普通貨品往內地無須向本部門作出申報。但是,旅客如沒有有效牌照或許可證而把禁運/受管制物品(如槍械)帶進/帶離香港,可遭檢控,而有關物品亦會被檢取及充公。
你所提供有關水貨客轉用快閃方式運貨的資料,已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倘有其它消息或舉報,歡迎透過以下途徑提供資料:
(1) 電郵<[email protected]>,
(2) 致電24小時海關舉報熱線2545 6182,或
(3) 致函香港郵政總局信箱1166號。
你提供的資料將會絕對保密。
香港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