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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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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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4-9-19 21:11 |只看該作者
新工人合約由六月䦕始,頭三个月没有假期,但僱主7丶8月外遊,工人於呢段日子返回菲律宾,9月返嚟,想問:
1 7丶8月係咪no pay leave?
2. 7、8月算入頭三個月內,9月開始有假;還是7、8月唔計,頭三個月指6、9、10三個月,11月先有假?



點評

BM媽咪  點解 no pay 嘅?你外   發表於 14-9-20 00:48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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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4-9-20 00:47 |只看該作者
照你所指新工人合約由六月已經䦕始,但僱主7丶8月外遊,而你比工人於呢段日子返回菲律宾,9月再返嚟,甘7丶8月你都要照出糧比佢(包括休息日),但吾需要比香港勞工假期比佢.因為7丶8月一定係計入頭3個月,只不過係僱主個人原因要佣工放假,並吾係佣工自願放假.
假設工人合約期係6月2日,向9月1日工人就返番香港開工,即係等於工人已滿3個月,你就要比佢放9月9日既中秋假,如果吾比佢放就要補番1日錢比佢~ 因為9月份既假期要睇番佢合約係6月幾號開始,足夠3個月時係向中秋前定後呢!
另外,多問一句,你地係跟合約期計嗎?通常都係跟VISA到港日期起計woo~因為好多時合約日期一定早過VISA.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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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4-9-20 13:03 |只看該作者

引用:新工人合約由六月䦕始,頭三个月没有假期,

原帖由 NatalieMaMa 於 14-09-19 發表
新工人合約由六月䦕始,頭三个月没有假期,但僱主7丶8月外遊,工人於呢段日子返回菲律宾,9月返嚟,想問:
...
如顧主外遊,可以no pay leave, 但要雙方同意。請睇labour department handbook。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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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4-9-21 00:28 |只看該作者

引用:照你所指新工人合約由六月已經䦕始,但僱主7

原帖由 wzwz 於 14-09-20 發表
照你所指新工人合約由六月已經䦕始,但僱主7丶8月外遊,而你比工人於呢段日子返回菲律宾,9月再返嚟,甘7丶8 ...
我係代我朋友問,其实本来僱主係我朋友嘅爸爸,但佢爸爸係合约未完前已经去世,我朋友就同工人於六月頭另簽新約,咁兩張約交接期係咪有所謂嘅《過冷河》?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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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4-9-21 00:31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NatalieMaMa+於+14-09-19+發

原帖由 pandaforever 於 14-09-20 發表
如顧主外遊,可以no pay leave, 但要雙方同意。請睇labour department handbook。
我朋友冇事先講明外遊期間 no pay leave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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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4-9-21 02:41 |只看該作者
NatalieMaMa 發表於 14-9-21 00:28
我係代我朋友問,其实本来僱主係我朋友嘅爸爸,但佢爸爸係合约未完前已经去世,我朋友就同工人於六月頭另簽 ...

如果前僱主身故,工人合約都會偱解僱或雙方協議無償or有償解約去做,即屬一般正常程序(勞工法例內有詳述).工人向完約後只能停留香港14天,如果工人向14天內已立即搵到新僱主簽約及申請VISA,中介通常會安排工人去澳門等VISA或者返原居地等新VISA後再來港,相信呢個就係你所講既交接期《過冷河》.因為無論工人同你朋友幾時簽約都好,新VISA都無可能甘快向簽約期當日出到比你朋友,而且計糧同假期都係按VISA上印"獲准逗留日期"去計,吾會按合約簽訂或蓋印當日去計!


假設(1) : 你朋友同工人於6月1日另簽新約,工人向6月10日返回原居地或過澳門(已計入留港14天限期),而新VISA向8月15日就出到,中介或僱主已買機票比工人向8月20日到港並向8月20日已接工人到僱主屋企,工人VISA上印獲准逗留日期係2014年8月20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甘工人開始計糧同有薪勞工假期既日期就係按照VISA上面既日期計算.
另外8月,9月,10月,11月20日前均不享有有薪勞工假期,只能享有有薪休息日. 向11月20日後先能夠享有有薪勞工假期,工人薪金就由2014年8月20日起計算.**有D僱主可能會向工人到港後遲1,2日先接工人返屋企,所以會向接工人果日先起計薪金,休息日,3個月後既有薪勞工假期.




假設(2) : 你朋友同工人於6月1日另簽新約,工人向6月10日返回原居地或過澳門(已計入留港14天限期),而新VISA向8月15日就出到,中介或僱主已買機票比工人向9月20日到港並向9月20日已接工人到僱主屋企,工人VISA上印獲准逗留日期係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甘工人開始計糧同有薪勞工假期既日期就係按照VISA上面既日期計算.另外9月,10月,11月,12月20日前均不享有有薪勞工假期,只能享有有薪休息日. 向12月20日後先能夠享有有薪勞工假期,工人薪金就由2014年9月20日起計算.**有D僱主可能會向工人到港後遲1,2日先接工人返屋企,所以會向接工人果日先起計薪金,休息日,3個月後既有薪勞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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